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制度 >> 行政管理 内容页

浦南小学赔偿制度

  浦南小学赔偿制度

  1.任何单位或个人损坏学校所有财物,一律要照价或加倍赔偿。

  2.班级里损坏的财产有班主任负责索赔。

  3.教师办公用品自然陈旧或无意损坏的,必须向总务处和校长室说明原因,填写 报废单。如果因人为或故意造成的财务损坏,应照价或加倍赔偿。

  4.对实物赔偿的金额原则照价赔偿。特殊情况下,经校长室同意后,做出折价赔 偿或加倍赔偿。

  5.学校贵重财产或固定财产损坏赔偿金额一律由校长室决定。

  浦南小学

TAG标签: 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