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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罗二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规范
一、从业人员应该取得卫生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的应马上脱离工作岗位,不得工作,待到病愈后方可上班。
三、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四、操作时应保持手部清洁,勤洗手。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加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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