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罗二中教师办公区消防安全制度
一、教师办公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各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有责任做好教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二、各办公室内的教职工,严格禁止在办公室内擅自牵接电路,使用电炉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器设备,严禁在办公室内进行教学实验的预备工作。
三、严禁乱丢烟蒂,办公室内提倡开展禁烟活动,做好学生的文明示范工作。
四、在办公室边使用煤气灶者,应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没有安全保障措施者,一律禁止使用。
五、发现电器设备有安全隐患,确因教学需要要求牵接电路的,由办公室负责人报告总务处,由总务处派专人进行处理。
六、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到办公区检查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并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