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档案馆的保密工作,增强馆员的保密意识,防止泄密现象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档案馆保密工作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档案馆保密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档案馆保密工作制度篇1
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广东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馆是保密工作的重点部门,全馆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接受保密教育和监督,严守国家秘密,对各种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制止,以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二、秘密文件应按规定范围、在规定场所组织阅读,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
三、不能携带秘密文件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能在公共场所及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不能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谈及国家秘密。
四、不能通过普通邮寄传递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
五、馆藏涉密的档案数据,不能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不能在公共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未开放档案信息。
六、利用者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内容,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七、属于机密级档案、资料和密码电报的,一般不予复印,若因特殊需要,确需复印的`,应征得原制文机关的同意,经馆长批准,使用档案馆内部的复印设备进行复印,严禁拿到社会上营业性非定点复印场所复印。复印件等同原件管理。
八、销毁秘密文件和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请主管领导机关批准,进行登记造册,并派专人(两人以上)护送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造纸厂监销,任何人不得把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当废品出售。
九、档案的公布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把关,以防泄密事件发生。
档案馆保密工作制度篇2
为加强本馆的保密工作,增强馆员的保密意识,防止泄密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保守秘密,严防档案、资料丢失或泄密。
二、本馆工作人员借用档案资料,必须严格办理手续,在使用中要保持其完整,不得损坏,丢失。使用完毕,立即归还。当日不能归还的,必须妥善保管在办公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