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上好!
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又快到了,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法律法制完善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交通法》等,所以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因此每年的12月也已经成为我校的法制宣传月,在此,我代表学校号召大家乘法制宣传月的东风,认真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营造依法治教、依法办事的良好的育人环境;同时让我们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如何参与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构建和谐社会呢?
首先,我们一位老师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学习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在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遵纪守法,当好广大群众和学生的表率。而且,每一位老师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在教育教学中引导广大学生努力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促进健康成长。
其次,我们每一位学生要利用有利的法制教育时机,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严以律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影响,与不良青年交往,带来不良习惯行为等。例如: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的增加,网络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严重危害了青少年身心健康,导致的犯罪案例的事例是不胜枚举,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许多忧患。所以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所以政府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自觉抵制、摒弃糟粕。
再比如:我们校园内存在的一些不良行为:有的同学调皮捣蛋,喜欢逞强好胜、惹是生非;有的同学喜欢打架;有的同学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有的同学不讲社会公德等等,虽然知道自己所做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违纪现象屡有发生。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被老师批评,写检查,对自己今后造不成严重影响,无所谓,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是十分危险的。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而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所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在学校时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所以真诚希望同学们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做一个守法护法的小公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