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地点:6月28日上午:8:00至11:30在宁海中学化学实验室。
二、参加人员:各初中全体化学教师参加。
三、比赛内容:
依据《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和现行《初中化学》教材,并参考《中学实验室管理与实验技术》和《中学理科实验教学指导-初中化学分册》进行命题,主要考察教师以下实验技能:
(一)使用基本的实验仪器,按要求装配实验装置并准备实验,安全、有序地进行实验操作,排除实验中的故障,展示实验现象;
(二)用日常生活中易获取的材料设计一些有特色的实验,并对常规实验进行改进;
(三)用化学知识对实验和生活中出现的现象进行分析和探究;
(四)根据教学目标选择所需要的实验,并确定所选实验的类型,如演示实验、学生实验、一般性活动、课外实验和实验课题研究,并能对学生进行指导。
四、比赛方式:分笔试、实验方式进行
五、奖项设立:设个人一等奖、二等奖。
一、比赛目的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实验教学是既是化学教学的重要手段,也是化学教学的重要内容,教师的实验技能是完成课堂实验教学,落实课程目标的必备条件和基本保证。为鼓励教师熟练掌握有关实验方案设计、器材准备、实验操作、数据记录、结果分析及对学生实验进行指导等有关技能,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举办初中化学实验教学技能大赛。
二、比赛内容
依据《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和现行《初中化学》教材,并参考《中学实验室管理与实验技术》和《中学理科实验教学指导-初中化学分册》进行命题,主要考察教师以下实验技能:
(一)使用基本的实验仪器,按要求装配实验装置并准备实验,安全、有序地进行实验操作,排除实验中的故障,展示实验现象;
(二)用日常生活中易获取的材料设计一些有特色的实验,并对常规实验进行改进;
(三)用化学知识对实验和生活中出现的现象进行分析和探究;
(四)根据教学目标选择所需要的实验,并确定所选实验的类型,如演示实验、学生实验、一般性活动、课外实验和实验课题研究,并能对学生进行指导。
三、比赛方式
比赛分初赛、决赛和展评三轮进行:
(一)初赛
1.初赛由省辖市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方案,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县(市、区)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2.各县(市、区)原则上均应独立组织进行预赛,如辖区内学校数较少无法独立组织初赛,也可和其他县(市、区)联合组织预赛;
3.各县(市、区)所辖每所初中(含完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所有教师都要参加初赛;
4.各县(市、区)初赛时省辖市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应安排人员到比赛现场巡视,记录比赛组织情况。
(二)决赛
1.决赛以省辖市为赛区组织进行,省辖市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制定本赛区组织方案并报主办方批准后,由省辖市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2.各赛区参加决赛的人数应不少于40人(其中农村教师不少于15人),参赛人员可包括:各县(市、区)经由初赛选拔推荐的教师、市直学校的教师、通过其他方式确定的教师,具体人员比例由各赛区自行确定。
3.决赛试题由赛区组织命题。
4.决赛时省教育装备管理中心安排人员到比赛现场巡视,监督比赛。
5.决赛结束后各市装备管理部门需上报本赛区参加预赛、决赛的全部选手名单和成绩。
(三)展评
1.展评形式为以市为单位的团体赛,由省里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2.各省辖市在决赛选手中推荐3名教师(其中农村教师不少于1人)参加展评活动。
四、奖项设立
(一)决赛设个人奖:每赛区决赛前三名的教师为省一等奖,第四名到第八名为省二等奖。
(二)展评设团体奖:按各市团体总分排名,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
五、时间安排
(一)2016年7月30日前完成初赛和决赛,确定参加展评的教师名单。
(二)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展评,具体时间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