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活动月”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活动
“招商引资活动月”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2017年“招商引资活动月”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全力对接和推进省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五大开放行动”,市委、市政府确定2017年8月1日-8月31日在全市开展集中招商引资活动(以下简称招商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效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招商引资活动月”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2017年“招商引资活动月”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全力对接和推进省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五大开放行动”,市委、市政府确定2017年8月1日-8月31日在全市开展集中招商引资活动(以下简称招商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效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招实引优”为目标,充分利用上半年“汇智聚力、建设益阳”恳谈会、首届“洞庭湖生态文化旅游节”及“港洽周”奠定的基础,发挥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集中一个月时间,调动全市各区县(市)、省级以上园区招商力量,围绕产业招商主线和园区招商主战场,围绕9月下旬务实举办“生态农业、智慧农村互联网”大会,继续推进“管行业管招商”、“责任制招商”的大格局招商体制和“招大招特招群”的招商策略,强化领导招商、乡友招商、以商招商和平台招商,围绕汽车及零部件、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产业,“全面、深度、提质”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重点招商
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依托我市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等条件,主动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国家开放开发战略,深化与长江经济带、珠三角、京津冀及港澳台的区域合作。充分发挥园区的载体功能,突出互联网产业、汽车及零部件、轨道交通招商,突出引进港资、澳资、台资等外资项目,重点打造“中以科技创新孵化园”,我市9月份将在以色列举办专题推介会,重点对接央企、省企,争取年内引进央企5-10家,省企10-20家。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直责任招商单位及各区县(市)
(二)集中开展项目促进
由市级领导牵头,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委、市文体广新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商务局及各区县(市)分管负责人参与,对我市2017年“汇智聚力、建设益阳”恳谈会、首届“洞庭湖生态文化旅游节”签约项目、2017年“港洽周”省签项目及其它亿元以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现场调度,并召开一次全市重点招商项目推进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直责任招商单位及各区县(市)
(三)组织开展政务督查
通过对各区县(市)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政务服务督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四)出台招商政策
抓住国发5号文件正式明确提出“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契机,围绕省“3+5+5”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益阳市引进央企、省企落户益阳的优惠政策、互联网产业、汽车零部件及轨道交通专项招商政策、益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中介人奖励办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人防办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签约项目任务
全市签订合同和协议项目50个以上,合同和协议金额150亿元以上,其中益阳高新区、赫山区、资阳区、沅江市、桃江县各签约7个以上,签约金额各20亿元以上;安化县、南县、大通湖区各签约5个以上,签约金额各10亿元以上;市直单位签约的项目,由项目落地所在的区县(市)汇总上报。
(二)招商时间和目标
招商月活动期间,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及市直单位主要领导招商时间不少于10天,分管领导不少于20天。
四、活动步骤
招商月活动按宣传准备、活动实施、督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7月20日-3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开放益阳”建设推进大会,部署招商月活动工作,各区县(市)和市直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招商月活动工作方案,收集、筛选与包装招商项目,做好招商月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8月1日-8月31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及市直部门主要领导组成若干招商小分队,“走出去”重点到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珠三角及本省其它地区开展招商活动,并结合招商月主体活动,突出汽车及零部件、轨道交通招商,突出引进港资、澳资、台资等外资项目,重点打造“中以科技创新孵化园”,重点对接央企、省企。同时加强在谈项目的促进工作,促进新签约项目转为新开工项目,新开工项目转为新投产项目,加强落户企业的跟踪服务,加强职能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督查,全方位确保招商月各项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第三阶段:督查总结阶段(9月1日-9月10日)。招商月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要认真总结招商月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并将活动的有关数据和成果上报市发展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商务局将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对招商月活动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进行督查,并向全市通报招商月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在适当时候召开招商月总结交流会议,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充分准备。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及市直招商引资责任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招商月活动,精心策划,对本单位开展的招商活动目标、方式、成果等都要事先制订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并将方案于7月31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专项经费,确保招商月活动顺利实施。招商月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发展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并设立联络电话,各区县(市)及市直有关单位与市投资促进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xx)。
(二)务求实效,严肃纪律。各单位组织小分队外出上门招商要做到“出有目标,回有成果”。要有具体项目,项目有一定可行性、可能性才走出去招商,并且要先衔接准备好了再出去,避免盲目外出;严格禁止打着外出招商的名义走亲访友、游山玩水,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级新闻媒体要对“招商月”工作中的重要活动、重要成果、成功经验积极开展有力的宣传,营造出良好的氛围。各区县(市)及市直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要在开展招商月活动的同时,及时收集统计招商动态和取得的成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搞好经验推广和宣传,表彰先进,并将招商动态信息和相关材料报至市投资促进事务局(联系电话:xx)。市投资促进事务局将综合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阅后,以简报形式定期向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