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高考挂钩未明确
今秋我省高中课改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和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一起,共同作为高校选拔录取的依据。昨日,省教育厅发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从六个方面评价“综合素质”,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
这六个方面分别是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学习能力与学业成就、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与创新基本素质评价公民素养同学互评,具体评价标准由地方或学校制定。综合素质评价方式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自评结果按30%的权重、互评结果按70%的权重计入评价结果。此外,还要进行班级审查、年级审核和学校认定。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成长档案袋,包括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学校要指导学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个性特色的重要实证性材料。
我省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如何与高考录取挂钩?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高考方案一年后才出台,挂钩方式目前未定。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除了甄别功能外,更大程度上在于教育意义。每学期评一次,帮助学生及时总结成绩、发现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基本素质评价公民素养同学互评,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湖北日报王晶、特约记者梁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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