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门卫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公司治安管理,保障公司人员、机动和非机动车辆、物品等人员和财产安全,保证门岗出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下面是保安门卫规章制度,欢迎参阅。
保安门卫管理规定范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安全和服务意识,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工作秩序,保证集团及员工安全,规范保安门卫接待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的保安门卫收发管理。
第三条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第二章人员管理
第四条保安门卫人员上岗时要注重仪容仪表,穿戴整齐。
第五条保安门卫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工作区域内的桌椅摆放要整齐,无灰尘、无污物,达到集团卫生要求标准。
第六条保安门卫人员接待外来人员时要热情、文明、礼貌得体,按不同拜访对象做好接待工作。
第七条保安门卫人员在员工下班后第一时间巡查各水域公园,包括水、电、门窗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八条为规范管理、加强管理,除特殊情况外晚十点后不允许员工在办公楼内逗留,保安门卫人员负责巡查,确认无人后封闭各楼层的防火门。
第九条为保证集团厂区安全,保安门卫人员按规定时间定时巡更打点。
第十条国家机关(公安、安全、司法)、财政、金融、公用服务事业(自来水、电业、热力、供暖、燃气、煤气、邮电、通信)等
政府职能部门来访时,应礼貌热情地详细询问来访目的,请来访人员至接待室等候,电话联络有关部门主管人员,经主管人员同意后,由相关人员负责接待,进入集团。
第十一条日常拜访客人(有预约者、应聘人员):保安门卫人员在经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集团。
第十二条电视台、广告公司等无约随意性来访客人,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后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第十三条未经接待部门同意或擅自来集团推销产品者,一律不得进入集团。
第十四条保安门卫接待室为集团统一对外服务窗口,是保安门卫人员专职工作场所,集团内部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在接待室逗留,保安门卫岗位人员有权对在接待室逗留人员劝说离开保安管理制度,如不听从劝说,可上报行政部,按有关规定,对违规者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工作的时间保安管理制度,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填写《外出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审批,到收发室进行登记后方可离开,员工外出办事返回集团时必须及时到收发室登记回到集团时间。
第十六条凡在集团办公区内做临时工的人员,须到行政部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凭证出入,凡来本集团从事临时性安装维护等工作的,用工部门须将施工单位、人员名单及起止时间报行政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