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1、通过这次主题班会,使同学们明白如何预防通讯诈骗的重要性。
2、通过本次活动,让学生了解通讯诈骗的各种形式,避免上当受骗。
二、活动时间:第3周周二
三、活动地点:三(1)班教室
四、活动对象:三(1)班全体同学
五、活动设计:
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通讯(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不断威胁着广大市民的财产安全。当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的专项行动,但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狡猾多变,加之部分群众防范意识不强,仍有不少人上当受骗。如何有效预防,避免落入通讯(网络)诈骗陷阱,已成为大家关心的热点话题。
二、案例:
这是一起以手机号码中奖为由的通讯诈骗案,该手段仍然是以发短信或直接打电话的方式与受害人联系,称受害人电话号码中奖,但并不要求受害人先支付税款等现金,而是直接告之将中奖现金打入受害人银行帐号,请受害人查收,待受害人提供银行帐号后不久,对方打电话称中奖现金已打入受害人帐号,请受害人查收,受害人通过查询发现的确有对方声称的中奖金额打入其银行帐号,此时,对方才要求受害人支付税金,在受害人打入几千至上万现金到对方帐号后,当受害人再次查询时,发现其原来打入的中奖金额现金已转出,从而被骗。经查此种方式是犯罪嫌疑人利用支票转帐的方式进行诈骗,支票转帐一般有24小时的确认期,在24小时内支票方有权随时取消转帐。因此,一般群众不知该种金融服务的程序,误认为中奖现金已经打入帐号,交纳税金和中奖金额比起来也不多,从而被骗。因此,必需加强此类案件宣传防范,认识到天上不可能掉馅饼,防止上当受骗。
三、常用的18类通讯诈骗手段
(一)“刷卡消费”诈骗。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提醒手机用户,称该用户银行卡刚刚在某地(如xx百货、xx大酒店)刷卡消费5968或7888元等,如用户有疑问,可致电xxxx号码咨询,并提供相关的电话号码转接服务。在用户回电后,其同伙即假冒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及公安局金融犯罪调查科的名义谎称该银行卡可能被复制盗用,利用受害人的恐慌心理,要求用户到银行atm机上进行所谓的更改数据信息操作,或是根据其电话指引进行所谓的加密操作,逐步将受害人引入“转账陷阱”,将受害者卡内的款项转到犯罪分子指定的账户,达到诈骗的目的。
(二)“引诱汇款”诈骗。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以群发短信的方式,将“请把钱存到银行,账号,王先生”等短信内容大量发出。有的事主碰巧正打算汇款,收到此类汇款诈骗信息后,即可能未经仔细核实,将钱直接汇到不法分子提供的银行账号上。还有的事主因拖欠别人钱款,收到此类诈骗信息时,自认为是催款的,没有落实真实姓名,便匆匆把钱汇入该银行账号。
(三)利用任意显号软件诈骗。不法分子使用任意显号软件,冒充电信局、公安局等单位工作人员随意拨打手机、固定电话,显示国家机关的热线号码、总机号码,以受害人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涉嫌犯罪,以没收受害人银行存款进行威胁恫吓,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到指定帐户。
(四)虚构购房、购车退税诈骗。信息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或汽车公司)房产(或车辆)交易(或购置)税收政策调整,你的房产(或汽车)可以办理交易税(购置税)退税,详情请咨询。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往往容易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以种种借口诱骗到atm机上实施转账操作,将卡内存款转入骗子指定帐户。
(五)虚假中奖诈骗。方式主要分三种:①预先大批量印刷精美的虚假中奖刮刮卡,通过信件邮寄或雇人投递发送;②通过手机短信发送;③通过互联网发送。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分子联系兑奖,即以“需先汇个人所得税”、“公证费”、“转账手续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
(六)“汇钱救急”诈骗。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网聊、电话交友、套近乎等手段掌握了受害人的家庭成员信息后,首先通过反复骚扰或其他手段骗使受害人手机关机,利用受害人手机关机期间,以医生或警察名义向受害人家属打电话,谎称受害人生病或车祸住院正在抢救,甚至谎称遭到绑架,要求汇钱到指定账户救急以实施诈骗。
(七)“冒充领导”诈骗。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电话询问、上网查询等手段,详细收集基层企、事业单位以及上级机关、监管部门等单位主要领导的姓名、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等有关资料。获取资料后,不法分子即假冒领导、秘书或部门工作人员等身份打电话给基层单位负责人,以推销书籍、纪念币、划拨款项、配车、帮助解决经费困难等为由,让受骗单位先支付订购款、配套费、手续费等到指定银行帐号,实施诈骗活动。
(八)atm机虚假告示诈骗。犯罪分子预先堵塞atm机出卡口,并在atm机上粘贴虚假服务热线告示,诱使银行卡用户在卡被吞后与其联系,套取密码,待用户离开后到atm机取出银行卡,盗取用户卡内现金。
(九)“猜猜我是谁”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受害人的熟人,在电话中让受害人猜猜他是谁,当受害人报出一熟人姓名后即予承认,然后谎称近期将来看望受害人。隔日,再打电话编造因赌博、嫖娼、吸毒等被公安机关查获,或出车祸、生病等事由急需用钱,向受害人借钱并告知汇款帐户。
(十)虚构个股走势以提供信息炒股分红为由实施诈骗。犯罪分子以某某证券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发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甚至制作虚假网页,以提供资金炒股分红或代为炒股的名义,骗取股民将资金转入其账户实施诈骗。
(十一)“电话欠费”诈骗。“我是xx电信局(公安局、检察院),您的电话已欠费,而且您的银行账户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请配合。”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冒充电信工作人员打电话到事主家中,谎称事主在某地办理了固定电话并已造成欠费。当事主反映并未登记办理“欠费”电话时,作案人员即会继续以事主身份信息泄露、被他人冒用、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此事为由,将电话转接到所谓的公安部门报案。接下来,不法分子冒充公安民警谎称事主的身份资料被人盗用,银行存款可能不安全,或称事主涉嫌“洗黑钱”犯罪,诱骗事主将银行存款汇入不法分子提供的安全账号内。
(十二)无偿提供低息贷款诈骗。“我公司在本市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3%,无需担保,请致电经理”。此类诈骗短信,是骗子利用在银根紧缩的背景下,一些企业和个人急需周转资金的心理,以低息贷款诱人上钩,然后以预付利息名义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