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党建工作研究。各支部要结合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机关党委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安排各支部紧跟形势变化,进一步创新党建研究活动方法、载体,根据所属工作岗位分工,确立研究课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形成理论成果,并努力做好理论成果的实际转化运用。
二、深化服务,努力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有新举措
4、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各支部要围绕建设服务型党组织要求,以及建立服务型、创新型民政为中心,扎实推进服务党组织活动有序展开。一是积极开展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机关服务基层“三服务”活动。二是结合各单位的主要职能和重点任务,把服务中心,围绕大局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民政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效对接。三是引导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想全局,立足岗位尽职责,推进跨越作贡献,真正把市委、市直工委提出的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到民政工作之中。
5、扎实推进“学创”活动的深入开展。优化民政发展环境,竭尽所能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一是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认真履行“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和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等“五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民政工作惠民、利民、便民水平。二是依法行政执行到位。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等行政事务,实行一次告知、限时办结“一站式”服务,推进阳光行政,政务公开。三是群众来访办理到位。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认真细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和建议,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办、办理必结,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科学规范,努力在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中有新作为
6、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利用党日党会时机学习中央《条例》和省委即将出台的《实施办法》,加大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力度,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7、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各支部要从推进民主决策入手,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规则。要落实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积极推广党员议事会、党务听证会等做法,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评议”等制度,抓好党员学习、党籍党费管理、发展党员、党内监督等制度落实,做好党员信息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推公示票决制、谈话制、责任追究制、预审制等工作机制,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党员发展关。
8、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提升局机关党建信息员队伍建设,注重平时培养培训,采取交任务、定指标、教方法等有效手段,切实发挥好党建信息员应有的作用,真实把民政系统党建工作的创新成果、先进典型挖掘报道出去。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发挥好网络、电台、报刊的平台作用,积极推荐民政系统在党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学习宣传好民政系统党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个人,促进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励民政系统党党员干部学先赶超的自觉性。
四、改进作风,努力在廉洁型党组织建设中有新实效。
9、转变工作作风。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民政部“十七条”规定、省委省政府“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的规定,各支部要把改进工作作风,纠正形式主义,提倡精短“三风”、提高办事效率作为落实《实施细则》有力抓手,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执行规定严起,要在服务人民、民政民生工作中体现成果。“七一”前,机关党委将结合纪念建党92周年,开展一次“老党员恳谈会”;组织一次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主题的学习讨论会,使民政干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与服务对象密切联系,提升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得能力。
1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榜样示范、案例警示、岗位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组织开展读廉政书籍、写廉政心得、唱廉政歌曲以及征集警句格言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勤廉民政”创建活动,推进党员评议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落实。积极履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职能,注重源头预防,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11、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完善考学制度,提高能力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坚持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顺畅、高效运转。充分发挥支部作用,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协调高效、务实创新、勤政廉洁”的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各支部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教育管理。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展示新时期民政工作者的新形象。
XX年民政局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民政工作会议和县委第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围绕开展建党9x周年纪念活动和“四项活动”,大力发展党内民主,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民政“十x五”规划,积极推进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为实现我县“山川秀美、生态发展、人文和谐、生活美满”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和服务支持。
(一)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一是抓好传达学习。按照州、县要求和局党组的部署,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把党的十八大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以专题培训、专题报告等形式,组织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十八大精神。
二是抓好学习实践。针对当前民政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以提高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以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抓手,突出为民、服务和清廉实践主题,继续开展好学雷锋志愿活动和开展“书香沁机关、文化润心灵”主题读书月活动。学习实践重点是在读书学习、对照检查和整改提高三个方面下功夫。
三是抓好学习交流。局机关党委及时将各类学习资料发送给党员,各党员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的统筹安排,同时应及时上报学习中取得的好的经验。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设学习专栏和专题,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民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情况,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开展“三项”活动,浓厚创先争优氛围
一是举办建党92周年纪念活动。按照县委要求,以讲党课、座谈会、主题实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抓好建党92周年主题系列活动。通过活动,宣传党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党的建设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新疆“三史”学习教育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
二是开展“两先一优”党建表彰活动。根据局党建工作安排,5-6月份对局党员个人进行工作考核并表彰。同时,好中选优,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
三是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夯实基层党组织,充分激发内在动力,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在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活动,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全面推行“三亮三评三比”,服务规范。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展示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激发局党员干部敬业的热情和动力,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主题,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进一步巩固专项活动成果。以下乡驻村、城乡解困工作为契机,努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进一步改善民生、践行宗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把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之中。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组织换届和党员发展工作。
三是扎实开展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领导分工进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党组书记负责对机关党委书记进行点评,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对党支部书记进行点评,努力做到全覆盖;点评的内容是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的方式可以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