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工作安排
一、xxxx级新生工作
1.xxxx级辅导员于9月4日、5日以系(院)为单位,在明德楼广场参加迎新工作,晚上到学生宿舍看望学生,并将辅导员(班主任)的联系方式告知学生,让学生有事情及时与辅导员联系,做好学生反映问题的协调、处理。各系(院)于9月5日下午5点前将分班情况(班级人数、辅导员及辅导员联系方式)报学生处。
2.各系(院)开始着手制定军训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并将方案于9月2日下午17:3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学生处邮箱(xx)。天气突变时可组织新生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影片,或者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开展纪律教育和适应教育。
3.在xxxx级新生军训期间要求新生辅导员跟班、跟连队。届时由学生处每日上午和下午进行考勤,不合格者取消其带班资格。
4.xxxx级新生的入学教育分为两部分:各班纪律教育、适应教育、亲情教育、安全教育、专业教育由各系(院、校)负责组织,可在军训期间进行。同时,各系(院、校)将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在9月2日下午17:30前报学生处邮箱。军事理论课作为必修课由学生上网自行学习。
5.新生入学教育、养成教育、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进行情况以系(院)为单位在9月18日下午17:3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学生处邮箱(xx)。
二、xxxx、xxxx级学生工作
1.辅导员要做好学生的注册工作,对未按时返校学生摸清情况,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联系,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开学第二周各班将学生返校情况报所在系(院、校),并由系(院、校)统一报送到学生处。辅导员要通过座谈、观察、对话等方式了解、掌握返校学生思想状况及动向,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2.学生评优、评先工作。xxxx、xxxx级“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0%评选,各班“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的10%评选,“优秀班干部”每班一名,超过50人的班级可报两名,“优秀助理辅导员”“优秀学生干部”按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从系(院、校)学生会、学院校卫队、宿管会、国旗队等产生。以上评选结果请以系(院、校)为单位,第二周即9月11日前发送学生处邮箱。
3.请各班级从9月5日开始做好《班级日志》的记录。9月4日下午由各系(院、校)统一到学生处领取。辅导员要安排值日学生认真填写。
三、辅导员值班工作
从9月1日起,辅导员按照值班表时间安排,开始在学生宿舍楼值班。具体值班要求和安排在9月1日前发到各系,并挂在学院网站。各系院辅导员(班主任)在宿舍辅导员办公室上班安排表,9月5日下午报学生处,9月6日开始执行。
四、请各系(院、校)9月3日前召开助理辅导员会议,安排近期工作。
五、认真组织xxxx年专升本工作,及早宣传发动,各系院于9月23日前将参加xxxx年专升本的学生名单报学生处。
六、xxxx级新生辅导员(班主任)登录学生处网站,在学籍管理一栏,查看xxxx级新生交档清单,按要求收集、填好学生档案,交纸质和电子档案。具体时间等候通知。
七、为进一步完善措施,规范程序,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招生考试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事关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各院系要成立新生报到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通过信息核对、照片复查等方式,依据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新生录取电子档案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纸介质档案和考生本人“六对照”的要求,对当年录取的新生入学资格进行认真复查。通过复查,坚决取消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考生的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取得学籍。要坚决杜绝不核实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就全部注册学籍的做法。复查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并加盖公章以院系为单位于9月23日前交至学生处,学生处进行汇总并上报教育厅。
大专新生学籍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根据xxxx年招办下发录取库为基础进行删减,以系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姓名、高考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班级名称的xls格式数据库。9月15日之前报送完毕。
中专新生学籍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根据xxxx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新生学籍信息录入模板,以系院为单位报送录入完整的新生学籍信息并严格按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新生学籍信息模板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的要求录入。9月29日之前报送完毕。
各系指定专人统一报送,不接收以班级为单位的报送方式,不得缺项、错项。
(二)、切实做好学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学生学年电子注册是对在校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实现对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全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各系院要强化监督措施,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监督,严格按照实际学籍状态,于10月底前对在校生升级、奖惩、退学、开除学籍、取消学籍、死亡以及其他学籍变动情况等进行电子标注,确保学籍库中每个学生的学籍状态客观、真实、准确无误。严禁将没有列入国家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上报进行学年电子注册。
另在校生学籍信息核对表从今年起不在下发到各系,请各系辅导员携带班级名单到学生处核对本班信息。
(三)、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科设置状况及其办学条件,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学生入学后因健康、特殊困难等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可以按照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并由所在学校批准。各高校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束前不得受理学生转专业手续。高校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通知精神,制定规范的转专业规定,学生转专业申请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方可办理,转专业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严禁新生在报道入学环节更换专业。为了体现教育和社会公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的;
(2)跨学历层次的;
(3)跨科类的;
(4)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扶贫专项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5)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学生转入非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所对应专业的。
(6)单招考生原则上不能转专业,因特殊原因只能转入当年学校开设的单招专业;
(7)3年制专业学生不能转入2年制专业;
(8)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具体转专业细则,参照我院转专业文件执行。
9月22、23日以院系为单位将完善转出和转入系手续的《转专业申请表》报送学生处。
(四)、在校生日常学籍管理工作
因我院学生类型多、成分杂、管理难度大,为更好的对在校生进行管理。要求各系每月对本系的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学生处(相关佐证材料由院系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