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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让家长去操这份心

据《楚天都市报》4月19日报道,武汉市水果湖第一小学发生集体课间食物中毒事件,130多名小学生入院观察治疗。
近来,全国各地频繁发生学生中毒事件:3月19日,辽宁海城发生豆奶中毒事件,涉及2556名学生;3月25日,陕西山阳县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涉及52名学生;同日,延安县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涉及37名学生;4月17日,湖南常德一所中学30多名学生食物中毒送往医院……

连续不断的食物中毒事件,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这件事,使我想起教育部门推荐“学生奶”和“课间餐”。在教育部门的主观愿望来说,学生喝“学生奶”“豆奶工程”或加“课间餐”是一件好事,是对下一代的关心,有利于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但是,好事不见得可行,不见得符合当前的实际或全国的实际,不见得就能办好,也可能变成坏事。也就是说教育部门可以在某些地区或某个学校推荐,而根本不应在全国大面积地推荐,应该从当地以及所在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有条件的就推荐,没有条件或暂时还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就不能勉强推荐。

教育局推荐就等于是行政命令。学校一轰而上,一夜之间,有的教育行政部门甚至学校于是就办起了“学生奶”或“豆奶”厂,办起了小卖部,至于是否具备生产条件和卫生条件,一概不管。有的就仓促与个体生产厂家挂钩,哪家便宜就找哪家,哪家的回扣高就买哪家的,于是统一收钱,就开始要学生喝起来,不管你愿意和愿意,喜欢不喜欢喝。不喝可以,钱不能不交。这样没有不出事的。所以,中毒事件首先应该吸取的教训是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检讨该不该盲目地全面地推荐“学生奶”或“课间餐”,有没有失算的地方,带来的影响是什么。学校的上级机关推荐什么绝对不能心血来潮,你认为是好事就大力推荐。上级一个推荐,就成了行政命令,学校也借机行事,推波助澜,为学生的安全种下了一大堆隐患。上级推荐了,出了事就不用想上级秉公而断了,因为毛病就出在上级身上。正因为是上级推荐的,出了事件就相互隐瞒不报。一个教育局推荐的豆奶中毒,才会有出事后的各种掩盖行为。事实证明,就是因为可能是极个别人的权钱交易就使“在这次豆奶事件上,老百姓不信任政府了。”百姓把教育局当成政府代表,教育局推荐就等于行政命令。

不法商利用教育部门的推荐向学校展开推销攻势,到学校销售不卫生甚至有毒的牛奶或豆奶或食品,有的学校甚至教育行政部门利用推销牛奶或豆奶或课间餐创收,或者在其中拿回扣或价格差,只要能赚钱,就不管学生的死活。像这样来“关心学生健康”就没有不出事的。有的学校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如故意把上学时间提前,放学时间推迟)在学校就餐,进行创收。学校的屁股坐歪,问题就来了。

所以,在不具备由学校供应学生奶、豆奶、课间餐的地方和学校,最好不要勉强,而让家长去操这份心,学生到底吃什么由家长去决定,国情如此,各个家庭的经济情况不同,不能强求一律,等到将来国家经济情况好了,家庭都富裕了以后再说。有的家庭连学杂费都交不起,读书就很勉强,哪还有更多的奢望呢!再说,有的学生不能好好吃早点,有的完全是因为学校的作息时间有问题,上学时间太早,家里做不来,街上还没有卖的,学生匆匆忙忙往学校赶,生怕迟到,自然就很难吃饱吃好了。如果学校留足足够的吃早点的时间,学生上学前在家里就吃饱吃好了,课间也就不饿了,也就少了好多麻烦。

像北京那些条件非常好的学校,有营养专家专门配餐,有营养研究部门专门给予鉴定,有卫生部门专门检测,学生在学校就餐自然好得很,家长自然一百个放心,然而,全国有几家这样的学校呢!我们这里的学校怎么敢跟他们比呢!还是实际一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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