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中的“严以用权”其实是从廉政中演化出来的,三严三实的体系,主要是针对党政工作人员,而不只是干部。下面是由出国留学整理的个人严以用权发言稿,欢迎阅读。更多相关发言稿,请关注本栏目。
【个人严以用权发言稿(一)】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善守法者,其行必端;慎用权者,其心自安。近年来,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围绕转变党的执政作风,提出了“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通过近期的专项学习,使我对严以用权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习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对我自身的实际而言,作为秭归农商行的一名领导干部,首先,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深刻领会权力的双重性,即“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要明白,自身的职权是上级党组织和全行职工赋予的,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要对上级领导负责,为全体职工谋福。要明白,权力是一种优越,更应该是一份责任,在使用权力时,既要看清脚下的方向,又要掂量肩上的分量,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修公心、修善心、修民心,慎用权,不妄为。
其次,是要用好权力。对我自身的工作岗位而言,衡量自身权力使用的好坏,关键是看行使权力能否为区域经济和银行的发展作贡献,否能为客户和职工的利益做贡献。若权力运用的不好,未给地区、公司、员工(小学六年级家长会发言稿)、客户谋福利,甚至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那这对我自身来说就是不合格的,是失败的。
再次,就是要长存敬畏之心。朱熹在《中庸注》中说:“君子之心,常存敬畏。”所谓敬畏之心,就是指人类在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面前所怀有的一种敬重与畏惧心理,自觉敬畏并遵守党纪国法,不任性,不妄为。怀有这种心理,才能让人懂得自警与自省,才能让人规范与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才能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形成和谐的关系。对用权者来说,要用好权,更应该心存敬畏。心存敬畏百利而无一害,敬畏之心长存,心不生邪念贪欲;敬畏之心长存,行为不越规越矩;敬畏之心长存,个人就能发愤图强,艰苦奋斗,才能为自己开辟锦锈前程,为人民多作贡献。
最后,就是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以用权,单靠觉悟不保险,要靠制度规范,要靠监督约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有效的防火墙。对我自身而言,就是要把权力置于公众视野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凡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做到上不悖党纪国法,下无愧广大员工。
心存敬畏者,法必护之;严以用权者,众必成之。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个人严以用权发言稿(二)】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严以用权”:最根本的是行使权力符合规则、符合制度。党的xx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严以用权”要有“四个意识”:
一是民主集中意识。按规则、制度用权,集中体现在按民主集中制办事。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每个领导班子、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带头执行。用权不任性,做到公权不私,谋私即盗。权是组织的信任、人民的赋予,权力之主不是我们,有些同志认识很土,权力是祖坟冒青烟、上辈子修德积来的,本人干出来的。没有认识到权力是公器。公权谋私、公器私用,即为盗贼。我们作为用权者,用权者为佣,是人民雇佣我们,我们就是领佣金。廉而用权是本义,不是高要求。
二是规矩守法意识。严以用权发言稿讲话致辞。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治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就是最大的规矩。按规则、制度用权,就是按党纪国法办事。我们党没有特殊党员,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使用权力公器,要有规、有轨。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执法者必须公正执法和秉公办事,重点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
三是公开监督意识。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才是法治的力量所在、尊严所系。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公开可以为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监督是制约权力和遏制腐败的有效手段。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法治全过程,建立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治制度。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观念,变关门操作为公开透明、封闭运作为全程参与,学会在纪律约束下用权,在社会监督下工作;执法者做到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过程、公开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将公开监督置于“阳光”之下。使管理者与群众之间相互信任、相互了解,得到全社会对法治的信心与信任。
四是法治为民意识。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一切权力的主人,党员干部依据法定程序取得委托权力,并运用权力为人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权力是公器,我们用它,它是有内涵定值的,为人民谋利益的。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不同权力,是不同分量的重器。不同职级和职务都是公器,责任内涵、责任价值是不同的,要求有相应作为的人用这个公器,保证价值的实现。我们要要依法办事、勤政有为,不能乱为、慢为、不为。不为如贪,要清廉为官、敢于作为、事业有为。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个人严以用权发言稿(三)】
1、严以用权当心中有戒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为民所赋,利必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是权力姓“公”的政治属性使然,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待所在。
严以用权首先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在滥用权力。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言行上唯我独尊,作风上专断浮夸,生活上奢靡享乐。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
正本才能清源。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不能甘做“糊涂官”、只当“太平官”,要主动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严以用权,单靠觉悟不保险,要有制度才管用。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带动权力规范运行取得显著成效。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被“驯服”。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有效的防火墙。确保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还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最广大群众的监督。要尽快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旦滥用权力,不管任上任下都将被严厉追责。通过加强监管和完善追责制度,管住权力触角,倒逼领导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责。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领导干部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领头羊,是团结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主心骨,珍视并善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戒,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权力造福人民。
2、严以用权需四要
严以用权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教育要求之一,是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关键和基础。治国必须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务必要管好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按照党的宗旨、法律的权限去行使权力,从而打造出一支作风硬素质高的干部队伍,筑牢党的执政基础,树立党的执政威信,凝聚党心民心,推动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是用权要依法。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以贯之的基本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鲜明主题。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那么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党的领导干部自然不能有权就任性,无论是谁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事办事。西汉的刘向说:“知为吏者奉法利民,不知为吏者枉法以害民。”习近平总书记也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党的领导干部在运用手中权力的时候要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依法处理各种事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要妄图利用权利去寻租空间,不能心存侥幸,企图跨越法律红线。符合法律的事提倡去做,违法违纪的事坚决不做,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依法、用法的好党员、好干部、好公民。
二是用权要民主。民主是党的生命,决定着人民群众的人心向背。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直接关系到团队的和谐团结,关系到工作的推动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如果领导干部民主作风不过硬,满目拍板,个人专断,出了问题,轻则没人同情,没人解围,工作被动,重则给事业带来损失。俗语有“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人多力量大”等说法,就是告诫我们一个人的力量和智慧是有限的,只有群策群力,才能集中智慧,取得真经,少走弯路折路。所以,领导干部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应坚持有事要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必商量的原则,才能断事合其理,处事利其成,果断不专断。
三是用权要透明。透明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保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举措。习总书记说:“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虽然是针对反腐的经验和教训得出的结论,但是运用在党的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方面也是一样的道理,只有领导干部的权力规范透明运作了,才会有效监督越权越法的行为发生,才会让党员干部坦坦荡荡地做官,清清白白做人。党的领导干部要善于放下面子,胸怀宽阔,在利用手中权力作出决策、制定政策时,要自觉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讲清决策的道理,阐明处理事情的依据,切实以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自觉接受权力监督,把自己手中的权力放在阳光下透明运行,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齐心协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四是用权要公正。公正是领导干部的道德操守,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基本要求。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的领导干部在使用权力的时候,要正直公平,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政策办事,随时提醒自己用权时是否有优亲厚友,厚此薄彼的行为。事情无论大小,都是党的意志的体现,都代表着党的形象,所以无论亲疏远近,领导干部在行事时都应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对待。要以坚强的党性作保证,秉公办事,顾全大局,做到公平不倾斜,公正不护短,公道不藏私,以公正律己,以公正服人,赢得人民长久的拥护和支持。
【个人严以用权发言稿(四)】
践行严以用权,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的现实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坚持权为民有,权为民赋,权为民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做到依法用权不妄为,依规用权不任性,秉公用权不谋私。一定要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永葆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正确处理好权利与责任的关系、用权与监督的关系、履行职责和廉政建设的关系。
政府党组践行好严以用权提出明确要求。持续深入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按照总书记“立根固本、落细落小、修枝剪叶、从谏如流”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笃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查找与“三严三实”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要强化立规执纪,坚决防止打折扣、搞变通,真正把制度落到实处,形成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长效机制。要认真抓好后两个月各项工作,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圆满收官。
【个人严以用权发言稿(五)】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关键,“修身”和“律己”主要是为了用好权。严以用权,就是要做到有权不任性,坚持用权为民,按法律、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承与发展,是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是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的新航标,是我们党员干部的重要遵循。
随着作风建设的深入推进,干部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少了,但少数干部却出现了为官不为的“权力休眠”现象。有的认为条条框框多了,束手束脚,为官越来越难,干脆“为官不为”;有的认为“油水”没了,干和不干一个样,干脆懒得去干,每天重复昨天的故事。实践都表明,腐败根源在于权力滥用。因此,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守住底线的关键一步,领导干部只有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要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为官之要,贵在官德。这些年来,从查处的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我们党有些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就是缺乏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导致私欲越来越重,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的工具,不仅使自己身败名裂,而且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极大伤害。我们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修养和陶冶情操,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制,内省于思,勇于自我批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具体行为。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要树立正确权力观,就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确权为民赋、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为政不私等道理,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要坚持正确行使权力。反对特权,坚持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是宪法和党章的明确规定。我们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带头依法办事,坚守政策规定的“底线”,严守党纪国法的“红线”,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要自觉群众接受监督。权力和监督存在着共生关系。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要掌好权、用好权,就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要养成“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的良好习惯,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群众批评意见的意识,并坚持在工作中改正错误,才不会让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滋长蔓延。
作为人大领导干部,就要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客观用权,公正用权,为民用权,不欺民,不徇私,不越权,不缺位,努力为民办实事好事,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尽智出力。在行使监督权时,把党委重大决策和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在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中,充分运用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方法,督促“一府两院”科学施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推动社会事业不断创新发展,使各项决议决定更加顺应民意、合乎民心。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时,不断完善人事任免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任前考评、投票表决、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一整套任命和监督程序,使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在加强代表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代表阵地建设,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创新建议办理方式,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确保各级人大代表充分了解、掌握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个人严以用权发言稿(六)】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明代文学家、思想家吕坤曾言:“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意思是说,有所畏惧则不敢放肆,因此能修身养德,无所畏惧则为所欲为,必定招致灾祸。对于权利的运用也是这样,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为官一任,始终如履薄冰,本分做人,认真做事,才能用好手中的权利造福一方;如果没有敬畏之心,就会变得肆无忌惮、无法无天,最终吞下自酿的苦果。
敬畏民心向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心历来是决定一个政权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只有对人民群众保持敬畏之心,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在履行职责、运用权利时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敬畏组织集体。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干部成长进步的历程中,组织的教育、培养、信任、关怀贯穿始终,为我们点亮理想信念的灯塔,指明奋力前进的方向,给予干事创业的舞台。离开组织,我们将变为无根之水,无本之木,只会面临消亡。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自觉接受组织领导和监督,筑牢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才不会偏离方向,才能认真行使好手中的权力,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敬畏法纪制度。“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遵守法纪制度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约束,也是最好的保护。“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无视法纪制度,行为就容易出轨,权力就容易滥用,最终万劫不复身败名裂。只有敬畏党纪国法,在思想上绷紧弦,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在动用权利时保持头脑清醒,避免滑入贪腐的泥潭
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这是一种做人行事的操守,亦是一种为官从政的品行,更是一种政治上的成熟。正如张居正在《赠毕石庵先生宰朝邑叙》中所说:“惧则慎,慎则不败。”,为官者需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慎行、慎微、慎权、慎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以用权,不触红线,才能在各种考验面前永葆本色,立于不败之地。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反腐倡廉演讲稿汇总1青春倡廉演讲稿2尚德清廉演讲稿3清正廉明演讲稿4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演讲稿5党员干部清廉为民演讲稿6公务员廉洁奉公演讲稿范文7青年干部清正廉洁演讲稿8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演讲稿范文9教师反清正廉洁演讲稿10企业反腐倡廉演讲稿11党政反腐倡廉演讲稿12廉洁自律演讲稿学科吧演讲稿栏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