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草初中校园监控系统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一、经教育局、财政局批准同意,现对建湖县堰草初级中学校园监控系统等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z县堰草初级中学校园监控系统等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供货地点:z县堰草初级中学(zzz)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付款方式: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90%,余款10%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支付货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标段划分:一个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或经销商注册资金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业绩好,技术力量强。
4.投标人无分包、转包权。
5.报名时间:2016年1月8日至11日12:00前(节假日不休息)。
6.投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8:0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注明报价项目和报价单位名称后送至报价现场。
7.投标地点:建湖县教育局1202会议室,报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现场。
8.报价文件组成:
①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报价表;③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9.报价人在报价时须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元整。报价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等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定后全额无息退还。
10.投标单位须在投标前来本单位实地查看做出预算。
四、评标原则:
该采购项目为询价采购,请响应方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评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本标段设定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无效)。
投标单位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确认参与报价后放弃报价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在建湖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并记入诚信档案。达不到上述投标要求的报价表作废标论处。
五、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z县堰草初级中学
联系人:zz
监管机构:z县教育局
监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