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公布后,一些媒体和专家把‘普通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解读为‘小学以下取消普通职业教育’。这似乎是一个误区、一个误区。” 4月27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继表示。
新法规定,义务教育后不同阶段因地制宜推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这是基于我国教育“双轨制”普职分流是什么意思,对义务教育后普通职业分类发展日益科学化、规范化的描述。 它体现了我们各级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的理念。 也为我国优质教育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陈子继表示,新法有四个关键词需要我们把握。 第一个关键词是义务教育后教育。 义务教育之后,即中等教育之后,应当实施普通职业教育。 第二个关键词是不同阶段。 这是指中等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既包括职业教育,也包括普通教育。 第三个关键词是因地制宜。 也就是说,不搞“一刀切”,允许不同地区普通职业教育比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显着差异。 各地可根据地区社会发展程度、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合理规划职业中学和普通职业学校。 中学招生规模。 第四个关键词是协调发展。 也就是说普职分流是什么意思,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同等重要。 这两种教育没有好坏之分。 他们只有办学模式的整合和育人的优劣。 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是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双轮驱动,两翼齐头并进。 要以辩证、综合、平衡的视角,促进教育结构规模与质量的有机统一。
陈子继指出,义务教育后实施“普通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决不是要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思维方式,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的根本转变。职业教育,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 教育质量本身就会拓宽学生成长、成才的中等职业教育渠道。
来源卫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