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定本制度。
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可自行选择是否入住;凡是住宿舍的员工职工宿舍管理制度,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行政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入住宿舍人员。
入住条件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总则
一、员工离职(自动辞职、自离、辞退等),应于离职交接完当日搬离宿,不得借故拖延。
二、每间宿舍设立宿舍长,其工作任务如下: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护整洁,维护秩序职工宿舍管理制度,水、电及门户管理;
三、住宿员工必须服从行政人事部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反可处以5-20元罚款;
四、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有违反可处以5-20元罚款。
五、人事行政部汇同各宿舍长检查宿舍环境卫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若有违反可处以5-20元罚款。
六、宿舍所有器具设备,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若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担负全部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0-30元罚款。
宿舍基本管理制度
一、住宿员工应当服从行政人事部及宿舍长的管理与监督;
二、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出入时间;
五、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七、废物、垃圾等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八、宿舍卫生,住宿员工轮流负责打扫;
九、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人事行政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5-30元罚款。
十、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可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1.屡次不服从管理人员监督、指挥;
2.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3.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或留宿外人;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5.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6.有盗窃行为。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责任范围
1.各宿舍卫生由入住员工轮流打扫,个人区域卫生有入住员工自己负责;
2.个人使用的橱柜均由个人自行打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