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首创获悉,经过四个多月的调查,A股“插座王”公牛集团(603195.SH)垄断案终于有了结果。
9月27日晚间,公牛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浙建安[2021]4号)。因违反反垄断法,被罚款2020年中国国内销售额的3%,共计29481万元。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公牛集团有限公司的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对方达成下列垄断协议的规定:(一) (二)限制向第三方倒卖商品的最低价格”,构成与交易对方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公牛集团被反垄断调查,鉴于公牛集团积极配合调查,对垄断行为的危害有深刻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2020年内销98.27亿元人民币,合计29481万元,按3%的比例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和没收的罚款。
从违约金条款可以看出,公牛集团对经销商的销售价格是固定的。 这其实是厂家为了维持价格体系的一种常见的销售行为。 认为不利于竞争。
大众普遍认为,垄断是一些头部厂商为了攫取超额利润而排斥异议者后制定的高价,或者是几家厂商联手避免竞争。 事实上公牛集团被反垄断调查,垄断的概念非常丰富。 具有垄断地位的制造商不一定具有垄断地位。 关键看有没有排斥竞争的行为。
公牛集团表示,公司接到反垄断调查通知后,立即成立了以董事长、总裁为组长的反垄断合规自查整改小组,组织全面开展内部自查、整改和实施。 不断强化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持续价值回报。
罚款按收入计算,上述罚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74%。 公牛集团表示,本次处罚预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29481万元,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他同时表示,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5月涉嫌垄断调查】
2021年5月11日,公牛集团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报公牛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发起对公牛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与交易对方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进行调查。
公牛集团表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反垄断案件的调查,做负责任的有担当的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高运营质量和可持续的价值回报水平。 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年报数据,2020年,公牛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00.51亿元,同比增长0.11%; 实现归母净利润23.13亿元,同比增长0.42%; 下降 0.08%。 .
值得注意的是,从公牛集团此前披露的相关财报业绩来看,其营收增速持续下滑。 2017-2020年,公牛集团营收分别为72.4亿元、90.65亿元、100.4亿元和100.5亿元,增速分别为34.91%、25.21%、10.76%和0.11%。 减缓。
公牛集团也在2020年年报中表示,“公司预计民用电气照明行业有望保持较激烈的竞争,市场竞争格局演变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不能适应新的竞争形势下,不能巩固和扩大原有的竞争优势,将面临市场份额流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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