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信用
(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工商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360万元;
(三)近五年内,研究所独立承担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不少于2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
(四)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
二、技术条件
(一)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低于6年建筑智能化工程经验,主持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不少于1项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二)公司拥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其中包括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才。 威航九站二年级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分别不少于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建造工程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业绩。
3、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一)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