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课程标准本学段的目标要求,列出不同学习内容的考查重点
(1)汉语拼音学习的评价
课程标准规定:“汉语拼音学习的评价,重在考查学生认读和拼读的能力,以及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说普通话、纠正地方音的情况。”
(2)识字学习的评价
课程标准规定:“识字的评价,要考查学生认清字形、读准字音、掌握汉字基本意义的情况,以及在具体语言环境中运用汉字的能力,借助字典、词典等工具书查检字词的能力。
(3)写字学习的评价
课程标准规定:“写字的评价,要考查学生对于要求‘会写’的字的掌握情况,重视书写正确、端正、整洁,在此基础上,逐步要求书写流利。第一学段要关注学生写好基本笔画、基本结构和基本字,第二、第三学段还要关注学生的毛笔书写。第三学段要求学生会写2500个字。对学生写字学习情况的评价,要以课程标准附录5‘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