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与数学思想方法》读书笔记:归纳推理
1、推理是从一个或几个已有的命题得出另一个新命题的思维形式。推理所依据的命题叫前提,根据前提所得到的命题叫结论。推理分为两种形式:演绎推理和合情推理。演绎推理是根据一般性的真命题(或逻辑规则)推出特殊性命题的推理。演绎推理的特殊是:当前提为真时,结论必然为真。演绎推理的常用形式为:三段论、选言推理、假言推理、关系推理等。合情推理是从已有的事实出发,凭借经验和直觉,通过归纳和类比等推测某些结果。合情推理的常用形式有: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当前提为真时,合情推理所得的结论可能为真也可能为假。
2、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方法,即依据一类事物中部分对象的相同性质推出该类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方法。归纳推理往往是在人们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得出结论的,如通过观察、实验、比较、分析、综合,形成对思维对象的共性认识,最后归纳结论。
3、归纳法分为完全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完全归纳法是根据某类事物中的每个事物或每个子类事物都具有某种性质,而推出该类事物具有这种性质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方法。完全归纳法考察了所有特殊对象,所得出的结论是可靠的。不完全归纳法是通过观察某类事物中部分对象发现某些相同的性质,推出该类事物具有这种性质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方法。依据该推理得到的结论可能为真也可能为假,需要进一步证明结论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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