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参加过一场魏书生教育思想报告会。听完报告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反思我们现实中的教育:有多少教育方法值得商榷?我们的做法与教育规律相距多远?现从魏书生老师的报告中抽取两个教育案例,加以分析反思,愿与同行交流探讨。
让学生收费
【案例】
魏老师在组织学生缴纳基本学习费用时,把收费任务交给了一个学生。接到任务的学生拿着纸和笔,准备按座位顺序依次开始收费。这时,魏老师叫住了他,说:“用手表收。”学生不解地问:“老师,用手表怎么收啊?”魏老师笑着说:“别急,先站在一边,思考思考。”过了一会儿,学生说:“老师,您真高明,我知道了,您是想让我组织一个‘收费比赛’。”在魏老师的点拨下,负责收费的学生组织了一次小组收费比赛,以卫生小组为单位,委托每个小组的组长下去收费,收费快、过程不出差错的小组获得比赛的胜利(具体比赛细则在这里就不详述了)。这样一来,最快的小组只用了10分钟就把钱收齐了。小组长用写有姓名和钱数的白纸把钱包好,交给了负责收费的学生。当负责收费的学生正要把纸包交给魏老师时,魏老师又启发他说:“再想想,收费过程结束了吗?”在魏老师再一次点拨下,负责收费的学生监督、陪同各个小组的组长,一起把钱送到了会计室。经会计清点,证实各小组交上来的钱数准确无误,收费完毕,比赛也分出了“胜负”。一项看似简单甚至容易引发学生反感的收费工作,就这样在愉快的气氛中顺利完成了。
【反思】
这个教育案例,充分体现了魏老师提出的“学生能做的事就让学生做”的教育理念。通过组织收费比赛,调动了学生参与班集体工作的积极性,培养了学生关注细节、不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的能力,激发了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这不正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新课程改革的培养目标吗?
看了这个案例,每一位教师都应反思:我们还“敢”让学生做事吗?其实,有很多事情不是学生做不好,也不是学生不愿意做,而是教师不敢让他们做。当前,伴随着各种教育法规、行政命令和学校责任追究细则等的不断出台,加之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学校和教师出于怕承担责任的心理,让学生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的机会越来越少。有些正常的学生活动,学校和教师也不敢组织学生参加,这是部分学校和教师的无奈选择。魏老师大胆、创新的做法正是我们目前的教育所缺乏的。向学生收必要的费用,这件事“费力不讨好”,我们传统的做法是教师亲自收。在收费的过程中,教师自己都怕算错钱、丢钱或收到假币,怕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更何况是学生呢?魏老师却把这件事放手让学生去做,同时在收费的过程中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点拨和指导。反思我们的教育,怕“出事”而不让学生去做事的现象有多少?限制学生做事不是好办法,明智的做法是让学生做力所能及的事,做能锻炼自身能力的事,教师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就可以了。可以说,现在恰恰是呼唤和实践“让学生亲自动手,让学生亲自观察,让学生亲自表达,让学生亲自总结”的时候了。
让学生做事,并不意味着教师可以“撒手不管”,学生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让学生做事,教师应承担起一种责任,一种为学生的道德发展和心灵成长提供帮助的责任。在学生做事之前,教师必须对学生要做的事进行预设,对可能遇到的困难进行预判。教师应想出几套可行性方案,可以在心中事先“演练”学生做事的全过程和预想可能出现的问题。教师胸有成竹之后,再对学生进行点拨,让学生先想后做,尝试新的思维方法和做事方法。教师应认真倾听学生做事的计划和步骤,然后帮助他们优化做事的过程。在让学生做事的过程中,教师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指导学生做事上,通过适时、恰当的指导,增强他们把事做好的信心,让他们敢于面对做事过程中的挫折。反思我们的教育,在指导学生做事的过程中,很多教师对学生的批评多,指导少;让学生灰心的时候多,增强信心的机会少。这种现状必须得到改变。
找期中考试只考了八分的学生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