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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实验中学校本课程实施方案

大庆实验中学

一、课程说明

校本课程是普通高中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学校应该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作为校本课程供学生选择,学生修习校本课程至少需要获得6个学分。

二、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发展学生个性,体现学校特色,满足社会需求,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实验。

三、组织机构

为了保障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学校成立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领导小组。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张恒林

副组长:毕明黎玄键

组员:张立泰郭明侠张云杰孔庆国刘孝伟

职责: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领导小组对学校课改委员会负责,负责学校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的领导和管理。

四、校本课程的目标

以新课改为契机,在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中,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以人的发展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目标,积极发展学生个性,努力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全面落实素质教育,促进师生的共同成长。

五、校本课程的原则

1.开放性原则。由于校本课程目标的多元化和内容的宽泛化,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过程中要体现开放性的原则,教学内容和形式都不能局限与传统教学的模式,要充分体现校本课程的特点。

2.针对性原则。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要针对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社会需要,还要针对学校和地方的特色。

3.自愿性原则。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要充分体现资源性原则,教师要资源开发,学生要资源选择,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主观意愿,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发展性原则。校本课程是对国家课程的重要补充,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要以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为他们的终身发展奠基。

六、校本课程的实施

(一)开发与申报

1.实验中学的每位教师都有开发校本课程的义务。计划开设校本课程的教师要提前一个学期,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以及自己的特长进行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研究,编写课程纲要和教案,有能力的老师还可以编写校本教材。

2.计划开设校本课程的教师要根据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领导小组的要求,按时申报自己拟开设的校本课程,上报申报材料,包括课程提纲、教案、教学计划等等。

(二)审核

学校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领导小组要对教师申报的校本课程进行审核,审核采取看材料,听汇报,以及试听等方式,通过审核的校本课程纳入到下学期的《实验中学校本课程选课目录》,供学生在下学期进行选修。不合格的校本课程,教师修改完善后,可在下学期继续申报。

(三)选课

1.校本课程的选课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在每学期初进行。

2.学生根据教务处下发的本学期的《实验中学校本课程选课目录》进行初选,要求学生每学期至少选一门,最多选两门,且不能重复。

3.教务处根据学生的初选情况进行调整,每门课程最多不能超过60人,最少不能少于30人。超出规定人数的课程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学生名单,未中签的学生重新选课;少于30人的课程不开设,学生重新选课。最终由教务处登记汇总,形成校本课程选课结果一览表。

(四)实施

教师按照教务处最终的选课结果一览表,在规定的教学时间和教学场所授课。由教务处组织统一检查。

(五)考核

1.学校不组织校本课程的统一考试,由任课教师在授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考核。

2.考核成绩分两部分,其中平时课堂表现占40%,学期末考核占60%。

3.由任课教师根据《大庆实验中学新课程学分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

(六)总结反思

任课教师要在课程结束后,总结反思自己开设的校本课程,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总结材料和修改后的课程纲要上报给学校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领导小组。

七、校本课程的管理

1.学校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当前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面临的首要问题,为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管理提供组织保证。

2.学校要组织有意愿开设校本课程的教师通过调查、座谈、观察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发展需求进行评估,了解学生实际发展需求,来确定自己拟开设的校本课程的主题。

3.学校要组织培训教师,特别要重视教研组和教师同伴间的相互交流和启发,多渠道培养和提高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

4.经常进行资源调查,整合蕴藏在学校、教师、学生乃至家长和社区中的课程资源。

5.学校要通过学生选择和评价等方式实现学生参与课程建设的主体地位。

6.对校本课程进行跟踪评价,了解和掌握校本课程的开设效果,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7.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领导小组要对学校的校本课程进行动态调整。

8.凡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教师,均可获得相应的报酬。

八、校本课程的评价

1.校本课程的评价要在学校质量评价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2.要构建完善的评价体系,强调过程性评

价,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学校要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九、保障措施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由学校常务副校长担任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领导小组组长,为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2.按时足量的配备和安排开设校本课程所需的场所、仪器以及各种研究资料等,为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提供物质保障。

3.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制度,建立激励机制,把教师的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情况作为教师年终考核、参评先优模、外出学习和安排教学工作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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