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增量指标参与竞价应满足的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一)住所在广州;
(二)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非广州市名下登记的中小客车,或广州市名下的中小客车在公众号综合应用平台上被登记为“注销”或“被盗”的安全交通管理;
(四)未持有广州市中小客车有效配额的;
(五)不具备指标更新申请资格的;
(六)2年内无逾期未使用的抽签增量指标。
住所在广州的情况包括:
(一)广州市户籍人员;
(二)现役驻穗部队(含武警部队);
(三)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申报有效户籍广州摇号申请网站,近三年累计为广州市职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满24个月,并为广州市职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上月广州从业人员备案的非广州户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申报有效户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为广州市职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达到规定年限;
(五)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申报有效户口,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六)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经市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七)持有广州市有效人才绿卡者;
(八)广州市认定为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
(九)持有有效身份证件,近2年每年在广州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2年有效暂住登记信息的港澳台居民、华侨;
(10)外国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连续2年申请广州市居留证件,且近2年内每年在广州市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有效暂住登记信息的过去 2 年。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时广州摇号申请网站,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时限计算至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审核结果前一个月,不计入异地转医保时限在累计时限内,重复保险期间内不重复计算时限。
申请增量指标参与竞价的单位应符合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持有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或持有有效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情况正常,且上一年度(注册不足1年的,自登记当月至配额申请前一个月)实际向广州市税务机关缴纳税款1万元以上;
(二)持有加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照片)或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三)企业向广州市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中上一年度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累计投资额统计表超过5000万元或商业领域累计投资超过3亿元,并已在统计网直报平台申报的;
(四)新登记企业当年向广州市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要求的,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或300个以上的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万元在广州。商业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齐全,指标管理机构已与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商务主管部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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