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不是哪一个人的事情,也不是哪一个阶段的事情,而是需要每一个人无时无刻地去落实,只有每一个人都参与到其中,才能最终实现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目标;只有无时无刻地去践行,才不是“一阵风”、“走过场”,才能够真正紧密地联系群众。下面是由心得体会网为大家推荐的群众路线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我们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是党的力量所系、生命所依,因此,第二批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也要坚持这一主要内容不走样。
笔者认为,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会公平、收入差距、住房保障、就医就学、就业安置等方面,这些问题都与脱离群众、不重视群众的呼声、没认真调查研究群众的疾苦有关。我们部分党员干部每天坐在办公室,出门有汽车,下基层走马观花,不务实,不了解基层,不关心群众,只做表面文章,搞政绩工程。
“为民”,就是要以民利为先,就是要以民心为镜,就是要以民意为天;必须深刻理解“务实”的丰富内涵。
“务实”,就是要重实情,就是要办实事,就是要求实效;必须深刻理解“清廉”的丰富内涵。
“清廉”,就是要做到干部清正,就是要做到政府清廉,就是要做到政治清明。
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面对市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基层单位。这些干部和单位,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直接,其不良作风更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
《尚书》中的《五子之歌》有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工干部要做“领头羊”、“领头雁”,躬身示范做表率,坚持从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谋划问题、解决问题,勤勤恳恳做好工作,踏踏实实为民办事,夯实干群根基,永葆我党的青春活力。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更应在自己的岗位上,以最低的成本、最高的效率、最好的质量,把本职工作做到最出色。
篇二:
与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比,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更广、领域更宽、数量更大,同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具体,任务也更加艰巨,同时对于党员干部自身的要求也更加严格。
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不是哪一个人的事情,也不是哪一个阶段的事情,而是需要每一个人无时无刻地去落实,只有每一个人都参与到其中,才能最终实现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目标;只有无时无刻地去践行,才不是“一阵风”、“走过场”,才能够真正紧密地联系群众。
魏征在著名的《谏太宗十思疏》中说:“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意思是说:怨恨不在于大小,可怕的只在人心背离。水能载船也能翻船,所以应该高度谨慎。可见人民是政府的根基,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想要坚实根基,执好政务与坚持贯彻群众路线是密不可分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广大组工干部而言,有利于深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的各项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风险。
一要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群众路线的贯彻、工作作风的转变,前提在于认识水平的提高、思想理论的自觉。那么对于组工干部而言就更为重要了,要把学习教育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第一位的任务,补精神之“钙”、筑思想之魂,树立群众观点,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要优化自身的思想意识,加强自身理知识学习,认真学习《论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