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若申请人旧护照遗失则必须提供旧护照的遗失证明或有效的说明 本文关键词:护照,遗失,申请人,证明,提供
C若申请人旧护照遗失则必须提供旧护照的遗失证明或有效的说明 本文简介:上海领区西班牙ADS签证所需资料(领区范围: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或安徽省)序号所需资料原件复印件资料说明1护照1本——A护照必须在旅途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的有效期,空白签证页2页以上,护照末页需本人亲笔签名(不可用铅笔)B若申请人有旧护照,则必须提供原件C若申请人旧护照遗失,则必须提供旧
C若申请人旧护照遗失则必须提供旧护照的遗失证明或有效的说明 本文内容:
上海领区
西班牙
ADS签证所需资料(领区范围: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或安徽省)
序号
所需资料
原件
复印件
资
料
说
明
1
护照
1本
——
A
护照必须在旅途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的有效期,空白签证页2页以上,护照末页需本人亲笔签名(不可用铅笔)
B
若申请人有旧护照,则必须提供原件
C
若申请人旧护照遗失,则必须提供旧护照的遗失证明或有效的说明
2
个人资料表
1份
——
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无误、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表
3
照片
4张
——
申请人最近半年内的护照照片尺寸的白底彩色照片
4
名片
2张
——
若有,请申请人本人的名片,内容真实无误
5
身份证
——
1份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新版身份证必须正反两面复印
6
户口本
1份
A
完整的全家户口本所有信息页的复印件(包括首页,备注页,不能有缺页)
B
若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请提供配偶的完整户口本所有信息页的复印件(包括首页,备注页,不能有缺页)
C
如果申请者的户口本里面的信息和现阶段申请者的信息相差很大,需要去派出所更新
D
若护照签发地为非上海领区且在上海领区工作,请提供在上海领区范围内城市,3个月前申办且有效的暂住证,临时居住证或者居住证复印件
7
营业执照
——
1份
申请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申请人单位是非营业性机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则提供清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要盖红章).
8
在职证明
4份
——
A
申请人所在公司的正式公函原件(要有供领馆查询的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并用中文和英文各打印一份,手写无效,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公司的职务、月收入薪资(一定要准确),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此行目的、行程日期、准假天数、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公司保证在申请人回国后保留其职务,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人事部负责人的签名。
B
如果申请人是公司的拥有者,由自己签名。
C
或者也可提供申请人所在公司的空白正式公函纸原件每人4张,有公司名称抬头、公司地址、电话及传真、右下角加盖公司公章、公司人事部负责人签名(请勿在上面标注“仅供签证使用”等字样)(范例或样板可联系我们索取!)
D
以上在职证明必须要在最后打印出签字领导的姓名的拼音,英文的职务,及其固定电话
E
自由职业者需提供丰富、可信的良好收入来源及其相关资产。并要有一份描述性的说明,所提供的材料要能证明自己有这个能力及实力去欧洲旅游。
9
资产证明
1份
1份
A
近半年到一年的银行对账单,显示银行进出记录且额度较大的对账单(非常重要)。
B
如果没有对账单,可提供近半年到一年的个人纳税证明原件
C
申请人本人为法人的,请提供半年内公司税单的复印件
10
资产补充材料
1份
A
房产证复印件
B
车产证、股权证、国库券等一切可以证明申请人经济情况材料的复印件非常重要,(如果有的话,请尽可能多的提供这方面材料)
若申请人夫妻一方出行的,提供的材料为其配偶所有的,需要出具结婚证复印件
11
结婚证
1份
若申请人为已婚身份,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退休
退休证
1份
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养老金对账单复印件(如果没有养老金对账单,请提供大额度进出的银行对账单)。(上述的第7和第8项不需提供)
70周岁以上的,需要做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
学生
在读证明
1份
——
学校抬头信笺纸打印的英文在读证明原件,需要学校领导签字、盖章。内容包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班级,出行时间、目的,费用承担方,并保证其按时回国等。(手写无效)(上述的第7和第8项不需提供)
(范例或样板可联系我们索取!)
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
公证书
1份
——
A
与父母双方一同出行的,提供省、市或区县级公证处出具的出生公证书原件(含父母双方),及经济担保公证书原件
B
与父母一方出行的,提供A项所需材料的同时,再提供一份不出行一方的配偶同意公证书原件(内容主要是同意小孩随另一方出国旅游)
C
在校的未成年人请参照学生项提供在读证明
D
所有公证书必须是涉外公证书(即附有英文翻译件的公证书),且公正后必须再送往省、市级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范例或样板可联系我们索取!)
面试及面销
重要
A希腊领馆是有抽查面试这个程序,如果有抽查中面试,申请者需要将所有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带上(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除外)
B希腊领馆是有在行程结束后,抽查申请者到领馆报道的程序,希望申请者配合!
其它事项
1.各个使领馆都有要求申请者进一步补充材料的权利
2.
任何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或者提供的电话(抬头信纸上的固定电话)无人接听,都可能导致拒签!
3.回程消签需护照的原件和全程登机牌一起送至领馆;
篇2:申请换发护照流程
申请换发护照流程 本文关键词:护照,换发,流程,申请
申请换发护照流程 本文简介:申请换发护照服务指南一、办理条件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驻地部队现役人员、在我市暂住的华侨。2、在武汉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换发普通护照的非武汉市户籍的内地居民(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3、持照人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
申请换发护照流程 本文内容:
申请换发护照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驻地部队现役人员、在我市暂住的华侨。
2、在武汉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换发普通护照的非武汉市户籍的内地居民(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3、持照人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关证明,经公安机关认可的,方可予以换发。
4、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5、申请人因手指伤病,原护照没有采集指纹,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6、持照人户口簿的姓名、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7、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手续
(一)办理流程
领表-----照相-----填表-----预审-----取号-----提交申请-----领取回执-----缴费-----邮寄(自选)-----领证
(二)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均为A4规格纸张)
1、《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1份。(请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填写);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经过受理机关培训的照相点进行数码照相(名称及地点详见附表);
3、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交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军官证等)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户口簿应复印首页、本人资料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陪同的或未到的一方监护人可允许单独另附同意书原件。父母离异的可由抚养方出具同意书,但须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盖有民政局公章的离婚协议书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华侨需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换发普通护照的非本市户籍地的内地居民(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需交验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省内户籍人员的二代证照片已上传到户政网上的,亦可不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应复印首页、本人资料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暂住证明或已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能够证明监护关系成立的同一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陪同的或未到的一方监护人可允许单独另附同意书原件。父母离异的可由抚养方出具同意书,但须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盖有民政局公章的离婚协议书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工作人员均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属单位或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非武汉市户口的湖北省内常住户口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由备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居住地工作满1年(含)以上的证明。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各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部分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及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现役军人;其他各级部门认为需要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报送备案的人员。
6、交验原护照并提交护照资料页、签证页的复印件,已经超出有效期的护照的可不提交。
7、以劳务为由申请护照需提交已加盖意见的外派劳务人员招收申请备案表。
8、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1、本处(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六9:00—16:00,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沌口开发区、蔡甸、新洲、东西湖、洪山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江岸、江汉、硚口、武昌、青山、汉阳、江夏、黄陂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可就近在上述办证窗口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长航、民航、铁路的员工须到各自系统的公安分局办理,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办证时限
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及华侨办证时限:换发护照12日。
2、非武汉市常住户口内地户口居民办证时限:换发护照30日。
3、户籍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来本地需要函查的;其他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4、加急情形: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办理的,经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是指: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出国奔丧需提交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探望危重病人需提交病情诊断证明);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需提交国外入学通知书以证明距开学日期不足30日);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需提交有效入境许可或签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五、收费标准:失效重新申请或换发200元/本;加注:20元/项。
六、咨询、预约取号电话:
027-12580(预约办证可优先预审和受理)
七、监督电话:027-85395382
八、互联网址:www.whcrj.gov.cnhttp://www.whcrj.gov.cn
附:武汉市出国(境)数码照相点
《武汉市出国(境)数码照相点》
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及分局出入境受理点可照相外,市民还可到以下照相点照取出入境证件照片: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万松彩色冲印店
王
军
万松园路19-6号
85723745
春明艺术摄影楼
蒋春明
解放大道2229号
62560296
九、《普通护照申请表》、《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等文档可登陆出入境www.whcrj.gov.cn网站下载,也可到各出入境受理窗口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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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一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3、在港澳台违法违例、逾期不归等人员,将被限制出境及追究法律责任
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省内居民(就近办证)暂住证明》可登陆出入境www.whcrj.gov.cn网站下载,也可到各出入境受理窗口免费领取。
公安机关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一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二○一三年六月
篇3:申请护照的注意事项
申请护照的注意事项 本文关键词:护照,注意事项,申请
申请护照的注意事项 本文简介: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
申请护照的注意事项 本文内容:
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申请材料:
由申请人本人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民警必要的询问: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的《安徽省居民按需申领护照申请审批表》1份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照片1张。
2、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应交验在国内的暂住证明、定居国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加入定居国国籍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护照换发的,还须交验所持有效普通护照,提交护照的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因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须提交损毁原因的说明;因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护照的,还须提供书面的遗失声明,同时,提交省级报纸登记声明作废的资料。
3、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须交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其监护人同意其出国的意见。
4、单位意见。在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普通护照,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相关单位出具意见。
省属副厅级以上退休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普通护照,应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党委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的书面报告,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自2009年5月4日起,出国劳务人员办理护照需提供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交的省商务厅批准的《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以及企业确认的外派劳务人员名单。
其他人员无须提供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注: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护照的,提交中国驻外使、领馆为本人签发的旅行证,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审批程序:
查看流程图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户口迁入不满一年、疑点申请材料调查以及上报省公安厅批准的除外。
审批收费:
护照(97版)200元/证,加注20元/项,护照损坏换发、护照补发400元/项;出入境通行证,一次有效20元/证,多次有效100元/证。
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文件。
办理地点:
合肥市霍邱路6号
监督电话:
0551-2695608、2695627
相关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doc
相关表格下载:
公民因私出境申请表背面.doc
公民因私出境申请表正面.doc
中国公民申领普通护照
来源:
市公安局
时间:201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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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申领普通护照
一、受理部门
合肥市公民申请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管理申请,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也可从合肥警务网网站下载表格),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二、办理流程
咨询、领表--->
照相、填表
---->
交表,交验身份证、户口薄原件,领取回执单缴费--->
审核、审批、制证--->
按预约时间凭回执单领取护照
三、申请材料
由申请人本人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并接受民警必要的询问: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2张。
2、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应交验在国内的暂住证明、定居国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护照换发的,还须交验所持有效普通护照,提交护照的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公民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原因的说明;公民因普通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护照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3、未满16周岁的,还应由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外派劳务人员申领护照,还应提供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交的省商务厅批准的《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以及外派企业确认的劳务人员名单。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提交1项规定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证明。
四、办证时限
公民申领出国护照,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事由紧急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但申请材料调查的除外。
五、申请加急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加急手续: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六、收费标准
首次申请护照200元/本,护照加注20元/项,换发护照200元/本,补发护照40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