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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仲裁科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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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仲裁科工作总结 本文简介:二O一一年度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总结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在局党委、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以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为目标,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合法公正及时地

2011年度仲裁科工作总结 本文内容:

二O一一年度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总结

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在局党委、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以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为目标,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合法公正及时地处理了一批事关职工和用人单位利益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调处了一批劳动保障信访案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维稳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在我们努力下,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和信访维稳工作进展顺利;有力地推动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加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力度,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坚持“以调为主、调处结合、积极协调、维护和谐”的工作理念,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加大案件调处力度,劳动关系和谐。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原则,积极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效化解了因金融危机造成的就业矛盾,维护了和谐稳定的劳动秩序。全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75起,结案45起,涉及职工当事人108人,经济标的50万元。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按用人单位性质划分,国有企业14起,民营企业31起;按争议性质划分,劳动报酬争议9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26起;其他案件6起,以工伤争议为主;内有集体争议2起,涉及职工当事人32人。按处理方式划分,本年度内结案45起,调解9起,裁决32起,撤诉4起案件调解率较往年明显上升。二是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于2005年,目前与局信访仲裁股合署办公。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5人,设有立案庭、综合庭,并有一个60平方米的仲裁庭,庭内设有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庭审书记员实现了同步电脑录入,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每年平均受理仲裁案件百余起,结案率都为100%,无积压案件。近年来,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在省、市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关怀下,通过抓仲裁庭建设、提升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处理劳动纠纷,有力地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我们积极探索、优化办案方式,实施集体争议分案处理,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的方法,化解纠纷,调解矛盾,把面上的问题化为点来处理,力争事实认定清楚,案件处理准确,同时有力的减少了群访案件的发生,全县集体劳动争议明显减少,案件处理的精确度明显提高。积极探索“和谐办案”方式,灵活运用调解手段,促成案件调解率明显上升,并对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进行监督,有力地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从而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做到了“案结事了、息事宁人”的办案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四是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今年,全县5名仲裁办案人员参加了全省2011年度仲裁员培训班并取得了仲裁员资格证书,为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五是及时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全年受理的各类案件按期结案的同时,做到归档工作及时无误,保证了个案资料的完整性,使办案工作更加规范。六是认真做好仲裁信访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本次政府机构改革后,国家人社部对劳动人事争议、信访维稳工作统计报表做了大幅调整补充,报表更加完备科学,今年我们认真学习报表,研究报表,及时、准确报送。

(二)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及信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今年,我们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和全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妥善解决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受理的101件群众来信,254批347人次来访,已全部办理答复,信访总量比去年有所增加,信访形势总体温和。一是健全机构,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年初,根据全县信访工作会议、信访联席会议精神及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系统信访维稳和综合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排,我局及时调整成立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使信访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深入摸底,认真开展大接访活动。2011年,根据我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我局制定大接访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了大接访活动,全年全局共有16人次领导和36人次科级干部参加本局信访接访活动。通过大接访活动,集中解决了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隐患,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上访人员的问题解决在当地。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和“事要解决”的目的。

二、我县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开展的情况

(一)努力加强仲裁庭建设,创立行政执法优质品牌。强化劳动仲裁机构的基础建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后,我们提出了“创建劳动人事仲裁品牌,树立劳动人事仲裁形象”的工作思路,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规范化仲裁庭建设。为了适应时代的需要,根据省、市业务部门要求积极开展创“三优”文明窗口活动,经过不懈努力争取,县财政为仲裁庭的建设专项拨款4万元,建成了一个60余平方米的标准化仲裁庭,多次得到了来考察指导工作的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现在庭审书记员实现了同步电脑录入,实现了无纸化办公。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规范仲裁员的行为,依法办案,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行为规范、程序规范等一整套制度,使争议仲裁工作各个环节、程序有章可循,有的放矢,责任落实明确,减少了工作失误。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后,把素质高、肯钻研、有经验、有能力的同志调到仲裁岗位,目前设置5名专、兼职仲裁员,提高了专业水平,提高了办案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前几年因为仲裁院档案管理人员不稳定,造成档案工作缺乏连续性,直接影响了档案工作的管理。目前所有归档案卷均做到了文书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排列有序,装订整齐、规范、牢固。

通过以上“四个加强”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誉度提高了,当事人对劳动人事仲裁的信任增强了,特别是招商引资企业加强了与劳动人事仲裁的联系,积极主动地接受政策咨询和争议处理。由于影响扩大,原来不了解劳动人事仲裁的群众知道了解决争议的渠道,在整个社会层面,劳动人事仲裁的权威性已得到认可。初步实现了创造行政执法“优质品牌”的工作目标。

(二)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塑造劳动人事仲裁良好的形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案的原则,把办案人员的素质培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努力塑造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办案队伍。一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为了加强仲裁院力量,我们把一名刚毕业本科生调到仲裁院,到目前为止有5名仲裁员,均参加了省劳动厅组织举办的劳动仲裁员培训班学习,通过了劳动仲裁员资格考试,取得了仲裁员资格证书。在工作中,办案人员非常注重劳动争议处理理论学习和相关知识的积累。除此之外,还经常组织办案人员与县法院民庭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召开碰头研讨会,共同探讨劳动争议案件,取长补短,以提高人员的办案能力。2011年我县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5起,平息了矛盾,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公仆意识,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劳动人事仲裁院同时承担着全县劳动政策咨询及信访任务,是一个群众来信来访较集中的地方,在这样一个地方,尤其要搞好作风建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人员以根治“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为目的,始终要求工作人员坚持文明用语、坚持热情待人、我们始终坚持“一脸笑容相迎、一张桌椅相让、一杯热茶相奉”的服务行为,受到许多来来访者的好评。

(三)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中,我们把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做为我们办案的宗旨。一是以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及时处理争议,搞好仲裁全程服务。①及时立案。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一般都能在规定的时限内(5日)内向当事人作出立案和不立案的答复,有的当场答复。②及时调查。一是立案前通过调查,对案件进行分析,能调解的就不立案,这样可以简化办案程序,充分利用好行政调解的职能。二是立案后调查,主要是针对答辩状与申请书所反映问题的焦点进行调查。③及时开庭。答辩期满以后,无论答辩人是否提供了答辩,为了及时结案,仲裁均及时开庭,从立案到开庭一般不超过30天。④及时结案。大多数案件都能保证45日内办结。二是以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公正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始终能做到不偏不倚,处理结果经得起社会的检验、群众的检验和司法监督。劳动争议仲裁院始终以“及时立案、快速办案、办成铁案”为指导思想,今年受理立案45起,其中71%以裁决结案,29%以调解结案,结案率达100%。三是注重办案程序,保护当事人“申请权”。我们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情复杂、争议焦点较多、分歧较大的案件都非常注意程序的运用,①邀请工会、经委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列席仲裁开庭,监督庭审全过程。②从立案到结案,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以及“调解书”和“裁决书”的程序要到位,充分保证当事人拥有的各种时限的权利,使案件圆满合法结案;③注意程序开庭,把属于当事人应该知道的权利和义务通过程序告知当事人;④改变过去不办委托手续的做法,建立委托书制度,在鉴定、勘察、核算等情况下都严格按程序办理合法委托手续,使办案程序合法化。

三、工作中的不足和下步打算

综合今年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工作,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需要加强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准确掌握,严格执法立案。二是办案条件差。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基础设施不健全,也未配发统一的服装,现有的办案条件与工作需要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和不适应,办案经费未列入预算,经费困难。

县人、劳两局刚刚合并,由于人事局多年来始终未成立仲裁机构,借合并之机,主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充实壮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实力,为下步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奠定组织基础。二是现有的劳动仲裁五名工作人员,重点组织学习人事仲裁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为下步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奠定人力基础。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改善仲裁办案条件,为下步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奠定物质基础。四是仲裁工作文档全面更新,努力做到仲裁员统一着装办案,实现办公规范化。

四、建议

为了便于及时指导基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建议省厅能否建立一套疑难案件网上交流、咨询、答疑的网络系统或交流群,帮助基层解决一些疑难问题,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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