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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经营与财务核算管理的规定和办法

加强经营与财务核算管理的规定和办法 本文关键词:办法,经营,财务核算,管理

加强经营与财务核算管理的规定和办法 本文简介:六队加强经营与财务核算管理的规定和办法一、关于经营管理1、现有的各二级单位,必须先与大队签订经营承包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行经营责任年度考核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2、各二级单位要实行规模化经营,各处在职职工定员5至10人,坚持优胜劣汰,坚决取消没有经营能力的

加强经营与财务核算管理的规定和办法 本文内容:

六队加强经营与财务核算管理的规定和办法

一、

关于经营管理

1、现有的各二级单位,必须先与大队签订经营承包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行经营责任年度考核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

2、各二级单位要实行规模化经营,各处在职职工定员5至10人,坚持优胜劣汰,坚决取消没有经营能力的二级单位,取消任何集体、个人利用地勘单位的资质挂靠经营,要规范联合经营,使其纳入队属二级单位的正常管理之中。

3、个人出次购买的生产设备不得参与单位经营成果的分配,二级单位收入所得购买的生产设备必须登记入账,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4、二级单位经营者必须做到:及时按规定发放职工工资,按时交纳应承担的各项费用(设备、房产占用费、水电费、“五险一金”),无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需要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经大队长批准,做到无违法违纪行为,群众信任率达到70%以上。

5、凡是对外承揽的工程,都要以工程处的名义签订,签订合同要求使用国家规定的统一文本及单位规定的统一相关协议,申请领取合同时,必须由工程处负责人亲自在合同申请单上及合同上签字,合同的内容条款必须填写齐全,方能办理盖章。

6、经营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其副本必须送财务科备案,作为核算和结算的依据。

7、健全完善合同台账和技术报告三审、归档程序,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经济责任制》执行。

8、

二级单位必须按队规定上缴管理费,完成上缴大队管理费以后的剩余利润,按局辽地发[2010]67号文执行,即:按4:4:2的比例分配,把40%作为二级单位发展基金,主要用于生产性开发和经营40%作为二级单位的奖励基金,20%上缴大队。

9、

二级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奖励不能超过所在二级单位奖励基金的50%,其全年收入不能高于所在二级单位职工年人均收入的5倍,经营责任人的奖励其金兑现,需大队审计确认后才可兑现。

10、各类工程项目上缴管理费比例,按《经济责任制》中的规定执行。11、二级单位要实行利润目标管理,除上缴管理费外,必须有利润指标(在签订经营承包合同时必须明确),当费用超出控制界限时,财务部门要进行费用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二、关于财务管理

(一)、会计工作若干规定

1、大队财务分为事业和企业二部分,事业部分财务核算由大队财务科负责,企业部分财务核算由“海工院”财务部负责;事业部分继续执行地质勘查财务、会计制度,企业部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2、非独立法人二级单位原则上必须设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可指定一名综合员,负责财务报销工作;独立法人的二级单位必须设专职会计人员,并且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根据《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并实行会计核算电算化制度。二级单位要按部门和项目建立会计辅助账。记录合同额、收入、支出(列出主要成本构成)、上缴管理费、结余或利润等相关信息。严格按会计制度和上级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表类齐全,整洁清晰,及时报送。

(二)、票据(凭证)管理制度

1、建立原始记录制度,要取得合法(发现假发票一律没收作废)的原始凭证,报销凭证内容要真实,手续齐全(包括批准人、经办人、验证人、审核人)。

2、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金额要相等,并且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涂改、粘贴,装订要整齐,并按顺序编号。

3、凭证的名称、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字或签章,收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写、小写是否一致。

4、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还必须加盖填制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5、从个人取得的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详细地址、签字盖章,并有本单位两个从业的证明人签章。

6、购买实物的凭证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及批准人签章,验收入库的要有物管部门填制的出入库单。

7、用铅笔、圆珠笔书写的凭证不予报销。

8、凭证的填制、粘贴要规范,不准刮、擦、挖、补涂改,否则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9、押金收据、借款单、预支款单、入库单及其他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不准代替凭证报销。

10、各二级单位所报销的支出中,凡经财务部门审查为不符合规定,要予以纠正,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三)、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金使用范围如下: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动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各种劳保、福利费用;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2、支付资金必须有队长和财务科长批准,否则一律不准支付;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

3、二级单位收入现金要及时上缴;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转账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4、对于查处的违纪小金库,一律没收,并处以违纪金额30%罚款。(四)、备用金管理

1、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2、借款人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科索取借款单,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领导签字同意,再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3、财务科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4、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支用后应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冲账,交回余额,不准转借他人和长期拖欠不还,发现应交还备用金而不交的,应作挪用公款处理,从借款人工资中全数扣回。

5、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五)、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1、没开发票的,一律不得挂账;应收账款须附正规的原始凭据,即发票和工程验收结算单。

2、建立应收账款催收制度,实行“该工程谁负责谁收回”制度,把“应收账款回收率”作为对二级单位考核的一项指标。

(六)、成本与费用管理制度

1、市场经营要按部门和项目分类进行成本核算,零星项目可归集核算,并真实、合理反映主要成本项目的构成。

2、经营项目要实行利润目标管理。二级单位除上缴管理费外,必须有利润指标,当费用超出控制限时,应进行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3、成本费用支出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并按产业类别逐步建立起合理的项目费用结构比率控制标准值,据其控制分项成本的支出比率额度。

4、人员工资要由劳人科统一审核制表,财务科按月发放、分配;二级单位不得自行发放;个人劳务费支出须有劳务费发票,并附劳务合同及个人明细签各表。

5、必需外委的工程应由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实施,并签订规范性的合同或协议。外委工程结算时须附工程结算签证单。

6、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地勘工作的经济活动情况及经济成果,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

7、成本开支范围

(1)人工费:包括直接从事地勘工作人员的工资、资金、职工福利、工资性质的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2)材料费:包括地质勘查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燃料、动力、生产用具、器具、零配件、管材摊销及其他消耗性物品等。

(3)其他直接费:包括地质勘查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外部施工费、资料图件费、矿区搬迁费,生产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电脑修理费、生产设施及设备现场安装费,土地、青苗、树木赔偿费及土地复垦费等。

(4)间接费用:包括地勘单位所属分队等二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地勘工作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如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职工福利费、工资性质的津贴、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行政和管理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及修理费等。

8、成本监督。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二级单位负责人是成本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管理条例》,严肃财经纪律,要如实反映成本,不得弄虚作假,对以下违反成本条例的情况要按《会计法》进行严肃处理。

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的;

⑵随意摊提成本费用,乱挤成本的。

⑶弄虚作假,成本严重不实的。

⑷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严重,以致使成本提高的

⑸损公肥私,挥霍国家资材,增加成本开支的。

(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实行“谁占有、谁管理”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好;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分析工作,挖掘潜力,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果。

2、财务部门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实物登记卡片,定期与各归口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核对工作,做到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3、需要采购固定资产,必须经过政府采购,首先由需要单位提出购置计划,报经设备科汇总上报大队进行研究,按设备管理权限及年度更新改造基金情况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准擅自购买。

4、

固定资产有偿出售,必须按固定资产管理权限批准后方可出售,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处理,出售固定资产时,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意见送经主管队长批准后执行,填写“固定资产调拔单”,送财务科处理账目和注销登记卡片。

5、

固定资产的外借: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必须由大队主管领导批准,未经大队批准,使用单位私自借出要追究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的赔偿经济损失。

6、固定资产的出租:经大队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大队与承租者签订合同,其他单位无权与承租者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7、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财务部门,共同完成清点工作。

8、固定资产报废,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由有关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并填写报废鉴定表,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报废后的固定资产,不得擅自变卖,如需要出售时,要经大队研究批准,其收回残值要统一到财务科按规定处理。(八)、差旅费管理制度

1、差旅费是指因公离开单位所在地去外埠参加培训、会议、办理公务而发生的交通费(含市内交通)、住宿费、膳食费。

2、出差前要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事由、日程、计划天数、所需费用及所使用的交通工具,由有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出差;凭“出差申请表”办理借款事项;出差返回后,及时填写“出差旅费报销单”办理差旅费报销。

3、

费用标准:

①交通工具标准:

②住宿费标准:

③伙食费补助标准:

A、野外津贴标准。大连地区每人每天40元;省内每人每天60元;省外每人每天80元;边远、高寒、自然条件恶劣、生活环境艰苦地区每人每天100元。

B、差旅费补助标准。在外省及本省大连以外地区每人每天补助80元,在大连地区每人每天补助10元。

4、严格掌握差旅费报销有关政策、规定,对差旅费报销单要认真逐项审查、核对,对含糊不清的要询问清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销。(九)、招待费管理制度

1、本招待费用是指因公务需要接待而合理开支的用餐费、水果、料、来访办事人员的住宿等费用。

2、招待客人要本着热情、礼貌、廉政、节俭的原则进行,严禁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3、招待实行“用餐申报”制度,凡需公务招待的,由招待人到委办科室填写申请表,注明招待事由、来客单位、人数、参陪人数、招待标准、经办人、用餐地点,经领导签批后,由委办科室统一安排就餐,结算时“二单合一”

(申请表、用餐发票)方可报销。

4、因工作外出或无法填写审请表时,招待申请人以电话形式向有关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招待,事后补办申请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5、招待的标准:分二个档次:①正餐每人50元,早餐每人20元;②正餐每人100元,早餐每人30元。

6、实行公务接待定点饭店制度。非特殊情况不得在非定点饭店接待客人。

未经领导批准和委办科室登记、擅自安排的招待和超标部分的费用,由经办人自付,不予报销。

(十)、车辆使用费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费是指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油费、通行费、过桥费、养路费、停车费、保险费、修理费。

2、车辆使用费的开支:①实行油票卡制度,油票卡由委办科室统一购买、统一领用,统一报销;②通行费、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修理费(附维修收费清单)由车辆使用人垫付,凭票据据实报销。

3、车辆实行定点保养、维修制度。

4、由于驾驶不慎,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的,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修理费用,由驾驶人员全额赔偿。

5、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损失,一律不得报销。

(十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执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档案室统一管理,设立会计档案专管员制度。

2、

财务部门保存前二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以便查阅。

3、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对于鉴定完毕,需销毁的会计档案,由档案员编写清册,经总会计师批准,报请局备案,由二人监销,方可销毁。

三、几点建议

1、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彻底改变个别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较底、素质较差问题。

2、探索新的管理模式,提高财务人员的监督职能。

3、报表较多、繁琐,有的互相重复,是否可以简化,减轻财务人员的负担。

辽宁省第六地质大队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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