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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 本文简介:沙溪“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近年来,单亲家庭、留守学生,品德缺陷或学习困难、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近年来我校通过“爱心妈妈”、“大手牵小手”等帮扶助学活动的开展,帮助了部分特殊学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本学期,为了进一步健全帮扶助学活动体系,健全学生
“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 本文内容:
沙溪“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
近年来,单亲家庭、留守学生,品德缺陷或学习困难、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近年来我校通过“爱心妈妈”、“大手牵小手”等帮扶助学活动的开展,帮助了部分特殊学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本学期,为了进一步健全帮扶助学活动体系,健全学生完美的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让每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我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了相应的帮扶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1、
帮扶对象:
因身体疾病、心理与情绪原因、道德品质、学习或家庭经济方面等原因导致的在社会处境上、心理与情绪控制上、学习程度上出现适应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
2、
不同类型特殊学生特点:
1、因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需要有专业医院或特教专家认定):
(1)视力障碍学生:
视力障碍儿童简称视障儿童。他们由于视力损伤或缺陷,影响着正常的学习,需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2)听力障碍学生:
听力障碍儿童简称听障儿童。由于他们听力损伤或缺陷,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我们帮助解决一些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3)智力障碍学生:
智力障碍儿童简称智障学生。他们由于智力损伤或智力发展缓慢,影响着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上遇到的一些困难。
(4)脑瘫(肢体残疾)学生:
脑瘫(肢体残疾)儿童简称脑瘫学生和肢残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或肢体残疾,影响着正常的行走和学习生活。
(5)自闭症学生:
孤独症学生也称自闭症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严重存在社会交往、语言交流障碍。这类儿童的确认要有专业医院或心理测量技术专业人员认定。
(6)多动症学生:
多动症学生又称脑功能轻微失调或轻微脑功能障碍综合症或注意缺陷障碍学生。这类学生的智能正常或基本正常,但学习、行为及情绪方面有缺陷,表现为注意力不易集中,注意短暂,活动过多,情绪易冲动以致影响学习成绩。在家庭及学校均难与人相处,日常生活中使家长和老师感到困难。
2、因品德、心理、学习等方面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
此类特殊学生又称问题学生,这部分学生拥有正常的智商,但由于受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及自身的因素,从而导致在思想、认识、心理、行为、学习等方面偏离常态,在品德、学习态度、心理等任何一个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而且一般的问题学生不仅仅只是一个方面的问题。
(1)纪律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是不守纪律,严重小说小动,易和老师发生冲突,对集体影响较大。学习成绩问题不大,品德方面也没有大问题。
(2)品德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在品德方面。如打架骂人,欺负同学,劫钱,小偷小摸,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有联系,离家出走,不孝敬父母等。他们多数学习成绩不好,不守纪律。这类学生多是“边缘生”,往往一只脚在学校,另一只脚在社会。
(3)心理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在心理方面。如自闭,忧郁,退缩,躁动,有攻击行为,无法集中注意力,多疑,无法与他人沟通,等等。外向的有纪律问题,内向的不违反纪律。学习成绩多数不好。品德方面并无劣迹,有些问题貌似品德问题,仔细分析不是。
(4)学习问题学生。
此类学生由于基础知识差、接受能力较慢,因此在学习上逐渐散失信心,对学习没有兴趣,考试成绩低下。有的学生便因此迷恋网络等其他游戏,课堂上不听讲、回家后不写作业等。但这部分学生品德方面并无大问题。“只要不谈学习,就是好孩子。
(5)“好学生”型问题学生。
此类学生在学校一般是公认的好学生,各方面都不错,问题处于隐蔽状态,常见问题有:双重人格,自我“消失”,自我中心,虚荣心,抗挫折能力极差。
3、因家庭或经济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
(1)单亲家庭学生:
此类学生因家庭成员不完整,不能得到父母完整的爱,因此性格大多孤僻、敏感多疑,缺乏自尊与自信,有的学习行为上比较散漫,攻击性比较强。
(2)留守学生:
此类学生因父母外出打工或经商,由爷爷奶奶或其他亲戚朋友照顾。据调查统计,此类学生的共性如下:情感冷淡,缺乏爱心;生活铺张,不懂节俭;我行我素,不受管束;性格偏激,容易激动;有挫折感,自信心弱;行为乖僻,不计后果。
(3)生活困难学生:
“生活困难生”是指家庭收入在本区域经济收入处于下游,其家庭收入难以支付正常的低消费支出,特别体现在平时解决基本生活开支中的困难程度。
三、帮扶措施
1、确定“特殊学生”人选
由各班班主任确定本班学生的基本人选,特别要准确把握“心理问题”、“品德问题”和“学习问题”学生的定位,不能把一般性、偶发性“心理问题”或“品德问题”“学习问题”倾向的学生扩大化。“心理问题”和“品德问题”学生一般从7—9年级学生中确定。各班一定要控制人数,实事求是,如班级内无特殊学生,可不上报,德育处要对上报的特殊学生要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审核。
2、
成立帮扶小组领导小组
组长:陈伟(校长)
副组长:谢金通(副校长)
组员:林秋雄、阮世忠、陈明容、林静宜、林德芬、林少波、陈雄(心理健康师)、各班班主任
3、
组建“一对一”帮扶小组:
学校根据各班上报的特殊学生情况,由德育处把关审核后,向校务会议提请批准,然后由党支部和团支部牵头,组织学校党团员老师和积极分子组建帮扶教师队伍,并根据老师们所任教的学科及年级与各班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小组。“身体疾病类学生”和“学习问题学生”帮教小组由教导处世忠主任任组长;“生活困难生”帮教小组由总务主任少波主任任组长;“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学生帮教小组由团委书记静宜任组长;“纪律问题”、“心理问题”、“品德问题”学生帮教小组由德育处任秋雄主任任组长。
4、班主任进行“特殊学生成长”跟踪记录。
为了时刻关注特殊学生的心理发展和行为习惯,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帮助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学校制作了“特殊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每天对这部分特殊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等常规表现情况进行记录,以便掌握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发展轨迹,褒长抑短,获取更好的教育效果。
四、帮扶具体要求:
1、因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
(1)安排适当的座位。此类学生必须安排在光线比较充足,有利于教师辅导、学生帮助的合适座位(脑瘫或肢残儿童必须安排在有利于出行和教师辅导的合适座位,配置必要的康复运动器材)。
(2)要求家长为孩子配备相应的辅助设备,如:眼镜、人工耳蜗等并要求家长带领孩子做继续治疗。
(3)开展伙伴助学。在班级,要选择两位以上优秀同学进行伙伴助学活动,并明确帮扶学科。
(4)作业要求。根据特殊学生的学习需求,作业尽量做到当面批改。
(5)进行个别辅导教育。根据特殊学生个性特点,组织个别化教育和个别辅导,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6)争取家长的支持。为争取特殊学生家庭的支持和配合,定期对家长进行交流、访问,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7)明显与正常学生存在学习、生活上的差距,需要家长或志愿者进行陪读。
2、因品德、心理、学习等方面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
(1)
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学期初建立班级、年级组、德育处校内三级帮扶网络。以党支部和团支部牵头,由德育处组织安排党团员老师与各班的特殊学生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小组。
(2)
帮扶老师经常找帮扶学生个别谈话,每月至少要与帮教学生进行两次心理辅导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有效地帮助其转变。学习方面的帮扶访谈每两周安排一次,时间安排一般在早晨、中午或下午放学后。为规范师德,保证学生安全,一律不将辅导学生带出校园,或收取学生家长任何馈赠。
(3)
班主任老师每天及时如实地填写好“特殊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根据跟踪记录的情况,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沟通学生在家、校表现情况,争取家长的支持。并且每周要对这部分学生进行一次小结评价。
(4)
加强这部分学生的亲情教育、感恩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信任,在一点一滴的小事上,善于发现问题学生的闪光点,给予肯定。在生活中、学习中充分注重他们,使他们感觉到老师在关注他们,认识到他们不是孤立的。另外要进行赏识教育,增强问题学生的自信心。
(5)
持之以恒地去转化问题学生。班主任和帮教老师不能满足于一时的成功,应该有反复抓的思想准备。并且要经常与家长联系,分析孩子自身的问题,促其行为及思想有所进步,让优秀的行为去感化他,使他能有更好的表现。
(6)
年级组、德育处及时了解帮扶情况,对个别班级帮扶效果不好,比较顽劣的学生,及时介入,共同做好帮扶工作。
(7)德育处要每学期举办一次“特殊学生”班主任(或帮扶小组成员)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的建议与意见,调整下阶段德育工作,讲究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与此同时,德育处要将各地帮扶教育相关信息与经验,以学习资料的形式分发给各班主任与帮扶小组成员,提高他们的帮扶能力。
(8)及时与家长保持联系,经常进行家访活动。利用家长学校召集问题学生家长进行家教辅导方面的学习,形成教育合力,帮助学生取得进步。
3、
因家庭或经济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
(1)
在思想上、生活、学习上给予这部分学生更多的关爱和照顾。针对被帮扶者的不同情况,在学习上、生活上和经济上给予适当的帮助、关心和爱护。
(2)
班主任要对这部分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做好跟踪记录,经常与孩子的监护人取得联系,争取家长的配合,形成教育的合力。
(3)“生活困难生”的帮扶由总务处落实,建立“生活困难生”档案。进一步加强并健全捐款及落实帮扶经费的工作,对学校低保家庭子女全额减免其课本费与作业本等费用。
(4)发动班子成员与党员教师带头,号召全校教师(包括退休教师)为特困学生踊跃捐款,开展帮扶助学活动。
(5)每学期要召开“特困生”座谈会,听取他们的要求与建议,将我们的善举更有效地贯彻与落实。
沙溪中学
2014.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