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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详细真题练习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详细真题练习 本文关键词:职业道德,真题,司法,制度,法律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详细真题练习 本文简介: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精准真题练习1【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关于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纪律,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题型】单项选择题A、唐某系某省高院副院长,其子系该省某县法院院长。对唐某父子应适用任职回避规定B、楼法官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对其无须免除法官职务C、白法官将多年办案体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详细真题练习 本文内容: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精准真题练习

1【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关于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纪律,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题型】单项选择题

A、唐某系某省高院副院长,其子系该省某县法院院长。对唐某父子应适用任职回避规定

B、楼法官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对其无须免除法官职务

C、白法官将多年办案体会整理为《典型案件法庭审理要点》,被所在中级法院推广到基层法院,收效显著。对其应予以奖励

D、陆法官在判决书送达后,发现误将上诉期15日写成了15月,立即将判决收回,做出新判决书次日即交给当事人。其行为不违反法官职业规范规定

【答案】B

【解析】“《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根据该条第4项,唐某父子并非上下相邻两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故不应适用任职回避规定,A项错误。

《法官法》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楼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不能继续担任法官。该法第13条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八)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据此,对楼法官应当提请免职,故B项错误。

《法官法》第30条规定:“法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二)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的;……”故C项正确。

根据《法官行为规范》第54条,裁判文书宣告或者送达后发现文字差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一般文字差错或者病句,应当及时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收回裁判文书,以校对章补正或者重新制作裁判文书;

(二)对重要文字差错或者病句,能立即收回的,当场及时收回并重新制作;无法立即收回的,应当制作裁定予以补正。判决书“误将上诉期15日写成了15月”,因影响当事人上诉权,属于“重要文字差错”。陈法官在送达后才发现错误,已经无法立即收回了,故“应当制作裁定予以补正”,而不应当“将判决收回,做出新判决书”。故D项错误。“2【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题型】单项选择题

A、检察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

B、检察院内部严格执行“案件查处由不同机构承办、互相制约”的制度

C、检察官应当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全面、客观依照程序收集证据

D、检察官本人或亲属与他人发生矛盾,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得以检察官身份寻求照顾

【答案】D

【解析】“《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二章章名为“忠诚”。该章之下第10条规定:“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严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A项体现忠诚要求,故不选。

检察院内部严格执行“案件查处由不同机构承办、互相制约”的制度,体现公正要求,故B项不选。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三章章名为“公正”。该章之下第18条规定:“树立证据意识,依法客观全面地收集、审查证据,不伪造、隐瞒、毁损证据,不先入为主、主观臆断,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C项体现公正要求,故不选。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五章章名为“文明”。该章之下第44条规定:“不耍特权、逞威风、蛮横无理。本人或者亲属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应当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不应以检察官身份寻求特殊照顾,不要恶化事态酿成事端。”故本题应选D项。“3【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下列哪一表述不能成立?

【题型】单项选择题

A、穿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参加单位组织的慰问孤寡老人的公益活动

B、承办一起两村械斗引起的伤害案,受害人系密切近邻,但为早日结案未主动申请回避

C、参加朋友聚会,谈及在办案件犯罪嫌疑人梁某交代包养了4个情人,但嘱咐朋友不要外传

D、业余时间在某酒吧任萨克斯管主奏,对其检察官身份不予否认,收取适当报酬

【答案】B

【解析】“选项A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三十八条规定,执行公务、参加政务活动时,按照检察人员着装规定穿着检察制服,佩戴检察标识徽章,严格守时,遵守活动纪律。“参加单位组织的慰问孤寡老人的公益活动”属于公务活动,应当穿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

选项B不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对法定回避事由以外可能引起公众对办案公正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请求回避。王检察官与受害人系密切近邻,可能引起公众对办案公正产生合理怀疑。因此,应主动申请回避。

选项C不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在职务外活动中,不披露或者使用未公开的检察工作信息,以及在履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非公开的信息。

选项D不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检察官的身份、声誉及影响,为自己、家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以及其他可能有损检察官廉洁形象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参加营利性或者可能借检察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4【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

【题型】单项选择题

A、在代理原告案件时,拒绝与该案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B、在拒绝与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时,承诺可在其他案件中为其代理

C、得知该案再审后,主动与原告张某联系

D、张某表示再审不委托该所,该所遂与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答案】A

【解析】选项A与律师执业规范不冲突。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5【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哪一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题型】单项选择题

A、房检察官在同乡聚会时向许法官打听其在办案件审理情况,并让其估计判处结果。根据我国国情,房检察官的行为可以被理解

B、关检察长以暂停工作要挟江检察官放弃个人意见,按照陈科长的判断处理某案。关检察长的行为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要求相一致

C、容检察官在本地香蕉滞销,蕉农面临重大损失时,多方奔走将10万斤香蕉销往外地,为蕉农挽回了损失,本人获辛苦费5000元。容检察官没有违反有关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的规定

D、成检察官从检察院离任5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各类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肯定。成检察官的行为符合《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

【答案】C

【解析】“《检察官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检察官不得有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贪污受贿;

(三)徇私枉法;

(四)刑讯逼供;

(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检察工作秘密;

(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容检察官违反了第十一项,因此C是错的。

根据《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第二十三条严格遵守检察纪律,不违反规定过问、干预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不私自探询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和有关信息,不泄露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案件承办人的有关信息,不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所以AB是错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二十条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成检察官已经离任5年,所以符合规定,D是对的。“6【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解,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题型】单项选择题

A、法官老林说盘叔是个“土法官”,为充分发挥作用,可临时聘请其以人民陪审员身份参与审判活动

B、检察官小张说盘叔见多识广,检察院可以聘请其为检察监督员

C、律师小李说盘叔扰乱了法律服务秩序,应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禁止其继续代理案件

D、公证员老万说盘叔熟悉法律法规,有几十年处理纠纷经验,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

【答案】D

【解析】“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8条规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第9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根据上述规定,人民陪审员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且任期5年,故不存在“临时聘请的人民陪审员”,A项错误。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第4条规定:“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年满二十三周岁;

(四)公道正派,有一定的文化水平;

(五)身体健康。”第5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二)受过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第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

(一)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

(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人员;

(四)执业律师、人民陪审员;

(五)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盘叔符合上述第4条条件,且不存在第5条、第6条情形,故可担任人民监督员。上述《规定》第12条第1款规定:“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经过公示后,由省级、地市级人民检察院作出选任决定并颁发证书。”据此,人民监督员由检察院选任,故B项正确。

《律师法》第13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但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民事诉讼法并未完全禁止普通公民从事诉讼代理。故C项错误。

《公证法》第18条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第19条规定:“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盘叔显然不符合上述条文规定的担任公务员的条件,故D项错误。“7【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关于法官任免和法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题型】单项选择题

A、刘律师受当事人甲委托为其追索1万元欠款,因该事项与另一委托事项时间冲突,经甲同意后另交本所律师办理,但未告其支出增加

B、李律师承办当事人乙的继承纠纷案,表示乙依法可以继承2间房屋,并作为代理意见提交法庭,未被采纳,乙仅分得万元存款

C、林公证员对丙以贵重金饰用于抵押的事项,办理了抵押登记

D、王公证员对丁代理他人申办合同和公司章程公证的事项,出具了公证书

【答案】C

【解析】“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八十八条未经委托人同意,律师不得将委托人委托的法律事务转委托他人办理。第八十九条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出现突患疾病、工作调动等情况,需要更换律师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委托人同意更换律师的,律师之间要及时移交材料,并通过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第九十条非经委托人的同意,律师不能因为转委托而增加委托人的经济负担。

A项因转委托而增加了委托人的支出,对支出的增加应告知当事人,未告知则违反了律师职业规范,A是错的。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六十七条律师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辩护业务而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接受委托后也不得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承诺。但是B律师的辩护意见并未表现出虚假承诺,只是未被采纳,所以B是对的,不当选。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合同和公司章程不属于必须本人办理的公证事项,故可以由他人代为申办,D符合第8项,是对的,不当选。抵押登记可以办理公证,故C正确,不当选。“8【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文明”的要求?

【题型】单项选择题

A、法律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公平正义象征和社会感召作用

B、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约束性

C、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多以纪律规范形式体现,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D、法律职业道德通过严格程序实现,具有更强的外在强制性

【答案】D

【解析】“法律职业道德具有示范性、规范性和约束性三个主要特征。因此,法律职业道德具有更强的公平正义象征和社会感召作用,体现了示范性,故A项说法正确。

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主体的特定性、职业的特殊性和更强的约束性的特征。B项是更强的约束性的体现,故B项说法正确。

C项是规范性的表现,故C项说法正确。

法律职业道德在本质上是道德要求而不是法律要求,而道德要求主要靠内在的约束,包括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而法律要求主要是外在的强制力。因此,D项认为具有外在强制力是没有区分职业道德要求与法律要求,故D项说法不正确。本题是选非题,故D项符合题意,应选。“9【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王检察官的下列哪一行为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

【题型】单项选择题

A、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B、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C、我国的法律援助实行部分无偿服务、部分为“缓交费”或“减费”形式有偿服务的制度

D、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辩护而没有通知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检察院

【答案】A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四)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根据该款第2项之规定,A项正确,不应选。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2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故B项正确,不应选。

《法律援助条例》第2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据此,法律援助对受援助人来说是完全无偿的,故C项说法错误,应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1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公安机关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据此,D项说法正确,不应选。“10【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某律师事务所一审代理了原告张某的案件。一年后,该案再审。该所的下列哪一做法与律师执业规范相冲突?

【题型】单项选择题

A、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从古至今,司法一直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和制度

B、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

C、晋刘颂上疏惠帝,论及司法制度时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立,故人主权断”

D、美国法学家亨利·米斯认为,“在法官做出判断的瞬间被别的观点或者被任何形式的外部权势或压力所控制和影响,法官就不复存在……法官必须摆脱不受任何的控制和影响,否则便不再是法官了”

【答案】D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在封建社会,封建君主独揽立法、行政和司法大权,司法行政不分,即司法是不独立的。

选项B说法正确。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法官是司法权的行使者,受到法律的保护。

选项C说法正确。刘颂认为,对具体案件的审断,司法官吏必须依律办事,严格执法,做到“主者守文,死生以之,不敢错思于成制之外以差轻重”。若有少数案件,“事无正据,名例不及”,法律明文又没有规定,则由“大臣论当,以释不滞”,这就是说,只有中央主管司法的大臣有一定的解释、变通之权。至于超出法律之外的“非常之断、出法赏罚”,那就“唯人主专之,非奉职之臣所得拟议”了。刘颂深刻地揭示了影响中国古代司法公正的三个方面的因素——执法官吏、大臣、君主,他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各自的职责:“主者守文”、“大臣释滞”、“人主权断”。

选项D说法正确。亨利?米斯认为法官应当保持客观,保持独立性,避免任何的控制和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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