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煤购进及验收制度 本文关键词:购进,燃料,验收,制度
燃料煤购进及验收制度 本文简介:燃料煤购进及验收制度为规范燃料煤购进、验收程序,做到质量与价格挂钩,更好的降低成本。根据煤炉实际运行情况及冬、夏季用汽负荷变化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一、锅炉用燃料煤由仓管按月提报计划(包括数量和质量),报生产办汇总分管经理批准后购进,燃料煤入厂每车须过磅除皮以实际重量入库,并卸到指定位置。二
燃料煤购进及验收制度 本文内容:
燃料煤购进及验收制度
为规范燃料煤购进、验收程序,做到质量与价格挂钩,更好的降低成本。根据煤炉实际运行情况及冬、夏季用汽负荷变化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用燃料煤由仓管按月提报计划(包括数量和质量),报生产办汇总分管经理批准后购进,燃料煤入厂每车须过磅除皮以实际重量入库,并卸到指定位置。
二、白天卸车由锅炉操作工通知中心化验室取样,夜间由操作工取样并留样,化验员应问明煤种和来源、批量、供货单位。操作工负责现场监督,若水份目测过湿或存在掺假等异常情况时应通知生产办或值班人员(夜间)处理。
三、化验员和操作工按取样规程及时取样,从煤堆底部0.5~1.5米处,围绕煤堆均匀选五至六个点,除去0.2米表层煤,然后取样,每个子样不少于1kg,每车取样不少于5kg,合盛于塑料袋中密封扎口。放于干燥处,防水、防湿。操作工问明煤种和来源、批量、供货单位并记录,第二天同所取样品一起,明确交待给中心化验室化验员。
四、化验员按分析规程制备、分析样品。分析报告单报生产办、仓管。
五、仓管根据化验结果以质论价,根据热值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购进价格,全水小于6%时不扣水份,全水超过6%时扣除超过以上水份。无分析报告单仓管不能结算,财务科拒绝付款,否则,当事人承担经济损失。
六、根据冬、夏季用气量的变化情况,仓管按生产部门的要求采购煤种。一般冬季煤种热值在20MJ/kg以上,夏季在15-19MJ/kg之间便可。
七、如化验员、操作工不按规定取样,一次扣50元;如检斤、取样、留样、化验等人员弄虚作假、视情况扣一至数月工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