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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巩固退耕还林建设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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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巩固退耕还林建设汇报材料 本文简介:忻州市2008-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业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而做出的重大决策。项目已经实施5年,周期长、项目多、资金大、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我委于项目建设初期就成立了忻州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业项目领导组及办公

忻州市巩固退耕还林建设汇报材料 本文内容:

忻州市2008-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农业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而做出的重大决策。项目已经实施5年,周期长、项目多、资金大、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我委于项目建设初期就成立了忻州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业项目领导组及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目的协调、管理、监督工作。几年来,项目实施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08-2011年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口粮田项目实施情况

(一)、2008年项目

1、任务下达情况

涉及8县,包括:忻府区旱平地培肥0.8万亩、原平市旱平地培肥0.7万亩、五台县坡耕地整治与培肥0.5万亩、代县旱平地培肥1.2万亩、宁武县坡耕地整治与培肥1.5万亩、偏关县河滩地改造与培肥1.2万亩、神池县坡耕地治理与培肥0.5万亩、保德县坡耕地治理与培肥1.3万亩。

2、项目批复情况

省农业厅以晋农计发〔2009〕85号文对8个县的项目进行了批复。

3、项目完成情况

除宁武县外,其它7县已经验收。宁武县工程基本完工,进入收尾阶段,资料正在准备当中,估计7月份可以验收。

(二)、2009年项目

1、任务下达情况

涉及6县,包括:繁峙县坡耕地整治与培肥0.5万亩、五寨县梯田修复治理与培肥0.6万亩、岢岚县坡耕地整治与培肥0.5万亩、河曲县河滩地改造与培肥0.8万亩、静乐县旱平地培肥0.5万亩、代县河滩地改造与培肥0.5万亩、旱平地培肥0.1万亩。

2、项目批复情况

省农业厅以晋农综合开发发〔2010〕11号及晋农综合开发发〔2010〕15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3、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各县工程基本结束,正在资料准备当中,预计在5月底可以验收。

(三)、2010年项目

1、任务下达情况

涉及5县,包括:繁峙县旱平地培肥0.8万亩、宁武县梯田修复治理与培肥0.7万亩、五寨县河滩地改造与培肥1万亩、岢岚县河滩地改造与培肥0.5万亩、偏关县旱平地培肥0.5万亩。

2、项目批复情况

省农业厅以晋农开发发〔2012〕1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3、项目完成情况

目前偏关县工程实施已基本完成,其它县还没有开始。

(四)、2011年项目

1、任务下达情况

涉及10县,包括:代县河滩地改造与培肥0.5万亩、繁峙县坡耕地整治与培肥1.5万亩、宁武县河滩地改造与培肥1万亩、静乐县旱平地培肥1万亩、神池县梯田修复治理与培肥0.5万亩、五寨县坡耕地整治与培肥1万亩、岢岚县坡耕地整治与培肥0.5万亩、河曲县河滩地改造与培肥0.7万亩、保德县坡耕地整治与培肥0.6万亩、偏关县梯田修复治理与培肥1.4万亩。

2、项目批复情况

按照省里安排要求在3月底前上报实施方案,目前报回市里的有代县、繁峙、神池、偏关。省农业厅以晋农开发发〔2012〕9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批复,其中神池县与偏关县根据实际情况将梯田修复治理与培肥项目变更为坡耕地治理与培肥项目。其它6县实施方案还未报回。

二、草食畜棚圈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一)2008年项目

1、任务下达情况

涉及2县,包括:河曲县4000平方米,偏关县5500平方米。

2、项目批复情况

省农业厅以晋农计发〔2009〕85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3、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经实施完成,省厅于2010年组织有关专家对2008年度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畜牧棚圈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项目通过了验收。

(二)2009年项目

1、任务下达情况

涉及6县,包括:定襄县3500平方米,五台县3000平方米,繁峙县5000平方米,神池县3500平方米,河曲县3000平方米,偏关县3000平方米。

2、项目批复情况

省农业厅以晋农计发〔2009〕179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3、项目完成情况

省厅于2011年组织有关专家对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草食畜棚圈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定襄县、五台县、繁峙县、神池县、偏关县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草食畜棚圈建设项目通过了验收。河曲县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草食畜棚圈建设项目因验收时未全部完成,未予验收。

(三)2010年项目

1、任务下达情况

涉及6县,包括:忻府区3000平方米,原平市3000平方米,神池县4450平方米,岢岚县2000平方米,河曲县2450平方米,偏关县3000平方米。

2、项目批复情况

省农业厅以晋农开发发〔2011〕1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3、项目完成情况

忻府区、原平市、神池县、岢岚县、河曲县、偏关县已经全部完成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草食畜棚圈建设项目。已经提交申请验收报告

省厅准备于6月份对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草食畜棚圈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四)2011年项目实施情况

1、任务下达情况

涉及7县,包括:忻府区2600平方米,原平市3000平方米,五台县2000平方米,繁峙县2000平方米,静乐县2905平方米,岢岚县3000平方米,偏关县2005平方米。

2、项目批复情况

项目未批复

3、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正在实施中。

三、水果经济林及中药材项目实施情况

(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种植中药材项目实施情况

从2008—2011年:省下达忻州市种植中药材面积6500亩,涉及繁峙、代县两个县,其中繁峙5000亩(2008年2000亩、2009年2000亩、2010年1000亩)。省农业厅以晋农计发〔2009〕85号文进行批复2008年中药材项目,晋农综合开发发〔2010〕11号文批复2009年中药材项目,项目实际完成5345亩,2011年11月25日已通过省核查验收。

代县1500亩(2011年1500亩),实施方案已报省综合开发处、省果业站,待批。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果经济林项目实施情况

从2008年—2011年,省下达忻州市种植水果面积9000亩,已完成5250亩。待批的3750亩。涉及代县、原平两个县市。

其中代县6296亩(2009年1750亩、2010年3500亩,、2011年1046亩)。2011年度的1046亩的实施方案,已报送综合开发处和省果业站,待批。

原平市2704亩(2011年2704亩),实施方案已报省综合开发处和省果业站,待批。

省农业厅分别以晋农综合开发发〔2010〕11号文批复2009年代县水果经济林项目;晋农开发发〔2011〕2批复2010年代县水果经济林;晋农开发发〔2012〕9号批复2011年代县水果经济林,原平水果经济林项目。

四、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一)、任务下达情况

我市承担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任务:2008年度,户用沼气2100户;吊炕3900铺;太阳灶400个。2009年度,户用沼气479户;吊炕4964铺;太阳灶400个。2010年度,户用沼气1109户;吊炕5055铺;太阳灶800个。2011年度,吊炕1058铺;太阳灶4314个。

(二)、项目批复情况

只有2008年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其它年份的正在补报。省农业厅以晋农计发〔2009〕186号文对2008年项目进行了批复。

(三)、项目完成情况

全市2008年-2010年退耕还林户用沼气和太阳灶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吊炕正在抓紧实施中,2011年项目正在实施中,项目未实施完成,项目未验收。

五、农民培训项目完成情况

(一)2008年完成情况

2008年我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科技和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项目总任务6148人。其中:退耕区农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任务为2700人,由14个县市区的25所基地学校完成培训2700人,转移

2215人,转移率82%;退耕区农民农业科技培训任务为3448人,由五台、代县、五寨、河曲4个项目县完成培训

3448人,完成率100%。

省农业厅以晋农计发〔2009〕42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退耕区农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项目均已验收;退耕区农民农业科技培训项目除代县验收外,其余县正在按照省厅要求积极整改。

(二)2009年完成情况

2009年我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科技和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项目总任务5750人。其中:退耕区农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任务为1350人,完成培训1350人,转移

1100人,转移率81

%;退耕区农民农业科技培训任务为4400人,由定襄、繁峙、宁武、静乐、岢岚和偏关6个项目县完成,完成率100%。

省农业厅以晋农计发〔2010〕29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退耕区农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项目均已验收。

(三)2010年完成情况

2010年我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科技和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项目总任务6400人。其中:退耕区农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任务为3200人,完成率100%,转移2560人,转移率80

%;退耕区农民农业科技培训任务为3200人,由五台、代县、五寨、河曲4个项目县完成,完成率100%。

退耕区农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项目均已验收。

(四)2011年完成情况

2011年我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科技和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项目总任务8048人。其中:退耕区农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任务为3448人,全部完成,转移2785人,转移率82

%;退耕区农民农业科技培训任务为4600人,由五台、繁峙、静乐、五寨、保德和偏关6个项目县完成,完成率100%。

省农业厅以晋农开发发〔2011〕32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六、设施蔬菜项目完成情况

(一)、2009年项目

1、任务下达情况

涉及忻府区、定襄县2县,其中忻府区下凹式温室0.03万亩,定襄县0.01万亩。

2、项目批复情况

省农业厅以晋农开发发〔2011〕9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3、项目完成情况

忻府区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定襄县在季庄乡横山村,完成下凹式日光温室50亩,移动大棚40亩。

(二)、2010年项目

1、任务下达情况

涉及忻府区、定襄县2县,其中忻府区下凹式温室0.03万亩,定襄县0.02万亩。

2、项目批复情况

省农业厅以晋农开发发〔2011〕14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3、项目完成情况

忻府区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定襄县在季庄乡虎山村完成下凹式日光温室20亩

七、存在问题

1、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没有管理费,项目建设单位需承担实施方案编制费,项目检查验收等费用,致使该项目实施困难。建议配套项目管理费,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沼气建设的标准,建设一个沼气池需资金约4000元左右,财政补助资金有限,建一铺标准的节能炕需要1200元左右,国家投资500元,缺口较大。其余资金需乡镇以下自筹解决,农户拿多了“舍不得”,建池资金筹措难度大。

3、水果经济林方面存在退耕户土地分散,目前只让部分退耕户种果树,退耕区域栽植果树比较零散,形不成规模,给后期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建议只要在退耕区域内,不管是不是退耕户都可以发展果树,这样就可形成规模。

4、农民培训项目方面个别县林业系统也存在培训情况,切走部分培训资金,致使这些县农业部门培训资金补贴不足。

5、市级农委对退耕还林项目的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项目监管方面也没有相应配套资金,致使监管方面力不从心,无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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