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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中学保安员奖惩制度

  1、工作实行责任到人,分片包干责任制。凡在一年内出现下列违纪责任事故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严重警告(扣工资100元)第三次立即解约辞退。

  ①白天值勤时,出现外来人员干扰校内教学或伤害师生事件未发现或制止。外来人员在校内推销产品,摆卖或游串未制止、赶走的情况。

  ②值班期间看书报杂志、烤火、打牌、下棋、打桌球、乒乓球等,校内值夜班人员聚集在校门值班室聊天、喝茶的情况。

  ③值班期间洗车、修理摩托(单)车、与家人及外面的朋友在值班室闲聊或睡觉等失职情况。

  ④值勤时未穿制服,迟到或早退的情况。

  ⑤下班期间在校门内外摆摩托搭客“炒更”的情况。

  2、上班值班期间,学校范围内所包干的责任区出现破门入屋、盗窃财物或重大破坏公共设施事件,按损失的大小分别给予50—500元的处罚,一年内出现两次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有违法行为,学校研究解约辞退。

  3、改变保安员节日慰问金发放方式。第一步按临工标准发放,另一半到年终要根据当年工作情况,是否违纪、失职和全勤等情况而补扣补发。

  4、设立保卫工作登记本,根据登记本记录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保安员按小组为单位,每半年一次若无责任事故发生,给予一次性100元奖励,凡抓获偷盗者或制止重大事故发生者,视挽回损失的大小,经学校研究讨论,每次分别给予50—500元的奖励。

  5、根据保安员一年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由学校研究是否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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