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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任中心校教师中级职称推荐办法

  村任中心校教师中级职称推荐办法

  根据市人职通字【2015】17号和市人职通字【2014】25号文件以及县教育局会议精神,结合村任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基本条件:

  一、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

  二、语文教师普通话测试水平达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需达到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四、学历与任职时间

  1、大学本科学历需受聘小学一级教师4年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需受聘小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历需受聘小学一级教师8年以上。

  以上任职时间在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期间取得学历,任职需延迟2年。

  五、参加市县人事局组织的继续教育考试,并成绩合格。

  六、凡符合教师交流条件,需有交流经历,没有交流经历的2011年必须交流(签保证)。

  业务条件:

  一、理论测试

  2015年5月29日上午9:00点进行教师业务理论考试(闭卷形式)。考试范围:教育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能力、教科研能力、教材处理能力等。考试时间:9:00---10:30占40%。

  二、讲课

  2015年5月29日下午3:00点讲课。按抽签顺序每人备课2小时,然后立足学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20分钟,讲课内容是五年级下册教材,讲课教师只允许带教材和教学参考书。课题由评委定,备课纸中心校准备,占60%。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报名时带毕业证、普通话证、小学教师资格证、教师继续教育证的原件。

  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上午8:00点。

  报名地点:村任乡中心校。

  村任乡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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