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学实验小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
遵照上级关于认真做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精神,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职工,激励先进、树立榜样,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教研、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我校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z
组员:z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学校在编教职工(应届师范毕业生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三、考核程序及主要内容
1、召开考核会议,按照考核内容和工作标准,被考核人对年度职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全面总结,并如实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人分组(语文组、数学英语组、综合组)进行工作述职,民主初评出优秀人员,将名单上报学校考核小组。
3、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结合平时考核与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学校考核小组对各组上报的优秀人员进行复评,并将拟定考核的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5、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同时告知申请复核或申诉的权利。被考核人若无异议应在《考核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小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接到被考核人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复核者本人。
6、学校考核小组将所有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填写有关表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7、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区教育文体局人事处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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