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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沙中学2015年中层干部选任方案

  洲沙中学2015年中层干部选任方案

  进一步规范我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张教〔2015〕134号,以下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学校党总支、校长室讨论决定,特制定如下选任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中层干部是学校决策的执行者和组织者,代表着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学术水准;是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学校的品牌和形象。办好一所学校必须造就一支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学校中层干部队伍,才能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原则

  学校中层干部实行选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形成制度,定期进行。以后,每三年利用暑期进行一次中层干部换届选举。选任遵循公开、民主、择优的基本原则,增强学校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创造一个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用人环境和用人机制,真正把群众信任、德才兼备、廉洁高效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中来,增强学校内部的工作活力和生机。

  三、职位、职数设置

  按照《管理办法》,原任中层干部职务自行免除,重新选任。我校中层职位、职数设置为:

  教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4名;德育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职共计4名,副职共计8名。其中,教务处1名副主任分管教科工作,1名副主任分管教育技术工作,1名副主任分管教学评估督导工作;德育处1名副主任兼团委书记;总务处1名副主任兼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原有教科室、督导室、保卫处分别撤并至教务处和总务处。

  四、选任办法

  按照《管理办法》,“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等额选举或差额选举,副职必须实行差额选举”。办公室主任和总务处主任因职位无变化,实行等额选举。教务处主任、德育处主任因职位空缺,实行差额选举,由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原中层正职、副职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中层副职实行差额选举,由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原中层正职、副职和教师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普通教师报名参加中层副职选任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市级骨干教师。总务处副主任除外,但必须是学校公认的骨干老师;

  (三)三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四)年龄在38周岁以下(总务处副主任年龄可放宽3周岁)。

  五、选任程序

  1.推荐候选人。推荐途径有学校党组织、校长(园长)办公会议推荐,教职工民主推荐,现任中层干部(不超过任职最高年限)自荐,教师自我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党组织、校长(园长)办公会议联合确定候选人名单。

  2.将候选人名单公示一周。

  3.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候选人的竞选演讲,教代会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

  4.根据教代会选举结果,学校发文任命。

  5.选举结果和任命情况报市教育局人事监察科登记备案。

  六、日程安排

  1.8月16日前,制订并公布选任方案,短讯通知到全体教职工。

  2.8月16日,原中层及符合条件的教师自行报名,下午5:00截止,报名地点:校长办公室。

  3.8月17日,由学校党总支、校长办公会议联合确定候选人名单。

  4.8月18—24日,候选人名单公示一周。

  5.8月25日,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候选人的竞选演讲,教代会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根据教代会选举结果,学校发文任命。

  6.9月2日前,选任情况汇总表和委任文件报市教育局人事监察科备案。

  洲沙中学党总支、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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