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洞一中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口洞县教育系统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岗位设置由口洞一中单独组成一个设置单位。我校主要从事高中学历教育以及相关社会服务。我校现有教职工3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90人,工勤人员20人。专技人员中高级98人,中级124人,初级68人;工勤人员中技师2人,高工14人中工3人,初工1人。
二、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三、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1、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与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即参加了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2006年工改后至2012年7月31日前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新增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机构
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zz
下设工作小组: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五、岗位设置
1、岗位分类:我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2、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设一个职员等级:九级。科员对应管理岗位的九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九个等级。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3、岗位数计算及岗位结构比例
(1)、岗位数计算。以县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为基数,按照人事部门的规定比例结合我校实际计算出三类岗位的岗位数如下:目前,我校共有事业编制370人,本次设置管理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专业技术岗位349名,占岗位总量的94%;工勤技能岗位20名,占岗位总量的5%。
(2)、岗位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结构比例:我校设置管理岗位1个,设置九级岗位1个。
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我校设置专业技术岗位349个,占我校岗位设置总量的94%。分别设置高级岗位122个【其中五级岗位24个,六级岗位49个,七级岗位49个】,中级岗位122个【其中八级岗位37个,九级岗位49个,十级岗位36个】,初级岗位105个【其中十一级岗位53个,十二级岗位52个】。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0个,分别设置三级4个,四级7个,五级9个。
六、岗位任职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基本技能;
4、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
1、担任九级职员必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学校管理工作岗位上必须工作一年以上;
2. 担任八级职员必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必须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2、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资格最低年限:
①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聘任在六级岗位满五年以上(首次竞聘应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十年以上)。
②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聘任在七级岗位满五年以上。
③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聘任在九级岗位满五年以上(首次竞聘应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十年以上)。
⑤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聘任在十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⑥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⑦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聘任在十二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根据按需设岗、竟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任聘人员多于岗位数时,任职年限长的优先;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年龄大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