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中学教科研成果奖规定
(一)立项课题
奖级 奖金
国家级 1000.00
江苏省级 500.00
无锡市级 300.00
江阴市级 100.00
【具体操作说明】
①由各级教育、科研部门立项的课题,在取得《立项通知》和《结题证书》后,按上述标准分两次给予课题组长和主持人奖励;如果课题的结题报告得奖,按论文标准另外奖励;
②课题结题后,给与课题组成员(指作出主要贡献的课题组核心成员,限在5人及以下)一定奖励。奖励标准:组长(主持人)奖金×2/成员数,
(二)论文
1.获奖论文奖
奖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级或以上 350.00 300.00 50.00
无锡市级 250.00 200.00 50.00
江阴市级 150.00 100.00 50.00
片、镇、校级 80.00 60.00 50.00
2.发表论文奖
按所发表文章稿酬单的3倍进行奖励;在以下四刊发表的文章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奖级 2000字以上 1000-2000字 500-1000字 500字以下
江苏教育研究 300 200 100 20
无锡教育课改与教研 200 100 80
江阴教育(报) 150 100 50
【具体操作说明】
①获奖论文指在各级教育学会、教研室(中心)、教科所等部门通过教育主管单位组织的、以学校作为参赛单位的评比中获奖的文章,不包括报刊杂志、出版社等通过其他渠道组织的征文评奖活动中获奖的文章(此类文章可凭稿酬单按“发表论文奖”类别进行奖励)。
②发表文章是指在大陆境内各类正规的公开出版物(有CN刊号或ISBN书号)上发表的有关教育教学类文章,不包括付版面费发表后返回稿酬类的文章。如有争议,以向各省新闻出版局或其他相关单位查证结果为准。
③同一篇文章(指文章主体内容相同或相近)在不同时期可获不同级别的奖励,取最高标准计奖。如在获取高一级奖项之前已经奖励,则本期补足差额部分。
(三)其他教科研成果(优秀案例、课例、多媒体课件设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江苏省级或以上 200 150 50
无锡市级 150 100 50
江阴市级 100 80 50
片、镇、校级 80 60 50
【具体操作说明】
①教师在市级及以上获奖的案例、课例、多媒体课件、教育随笔等,或者市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活动,课堂教学评比等获奖的,经校长室核准后,给予相应的奖励;
②不设一二三等奖的按二等奖标准发放;发表的按二等奖标准发放;参赛奖、鼓励奖和优胜奖按三等奖的50%标准发放;
③同一作品反复得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不累计相加;
④参加各类比赛活动如需交费的,由个人支付;
⑤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或“非正宗”部门举行的比赛获奖的,原则上不予奖励;具体看成果多少酌情考虑。
【附注】
①教科研成果每学年末集中统计并结集成册。获奖作者需提交获奖作品电子稿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至教科室。发表文章的作者在接到稿酬单后需及时提交所发表文章样刊(书)及稿酬单的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稿至教科室。否则,不予奖励。
②未能纳入以上范围的各类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或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审核查验后决定。
③教科研成果奖每学年年底发放。每位教师当年度颁发成果奖累计不超过1000元;教科研成果显着的,学校根据标准评选教科研先进个人,另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