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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五二小教学质量建设考评方案

  汛五二小教学质量建设考评方案

  一、教学管理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全开足课程,按课表上课。 建立完善的各类制度,制度不健全或不按课表上课,有一例被县批评罚责任人50元,被镇批评罚责任人20元。

  2.扎实做好教学“五认真”各项工作,“五认真”检查实行每周抽查,每月全面检查制度,分工负责人按月根据检查情况,将五认真检查的结果,分为A、B类,A类不超过总人数的40%,及时公布,给予奖励,

  3.积极参加县、镇相关培训、教学教研活动,按时保质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有一次不符合县相关规定罚责任人50元,不符合镇相关规定的罚责任人20元。

  4.在县、镇各类检查、视导中受到通报表扬的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有一例受到县批评的罚责任人80元,被镇批评罚责任人40元,一学期兑现一次。

  5.做好教育教学宣传工作,通讯报道在市以上报刊发表每篇奖50元,在滨海教育网发表每篇奖30元。

  二、教学研究

  1.正常开展各类校本教研活动,正常随机听课。对所辖双龙、胜利两所村小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教学五认真检查、素质开放、送教、质量检测。

  2.课题研究

  (1)教改实验课题学年内被市以上、县教育主管部门行文立项或备案的每项课题分别奖了100、50元。

  (2)课题学年内被市以上、县教育主管部门结题的每项分别奖200、100元。

  3、教师上课。教师在县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学科优课评比和教学基本功(现场)比赛中,无淘汰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500、200、50元。经过淘汰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500、300、150元。市以上另行加奖。

  4.教师论文。教师在省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500字)每篇奖200元。

  5.为市以上、县教研活动执教示范课、专题讲座,每人次奖励200、100元。

  6.在县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的每人次奖100元。

  三、教学质量

  (一)教学质量抽测

  1.县教学质量评估

  按2013-2014学年汛五镇教学质量考评细则执行。

  2.镇抽测或检测

  (1)按2013-2014学年汛五镇教学质量考评细则执行。

  (2)任教学科综合成绩对应汛五镇中心小学相应的年级学科后三分之一的(四舍五入),不奖不罚,但不得评优;超过后三分之一的(四舍五入),每超一个班抵算事假2天或奖任教者30元,依次类推。

  3.学校抽测

  (1)及格率为百分之百,奖任教者10元。

  (2)平行班之间人均分相差语文在3分之内,数学英语在5分之内,奖得分最高的任教者10元,以后以每次检测的年级均分为准,每高一分加奖5元。每低一分罚3元。

  (3)每次抽测后立即兑现。

  (二)学生竞赛获奖

  指导学生在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学科现场竞赛中,个人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指导老师100、80、50元。获团体奖加倍。同项比赛按得分高的计算,不重复计算。

  (三)学生文章发表

  指导学生在市以上报刊发表文章及书画作品的每篇奖指导教师50元。

  四、班级管理

  全校按一、二年级,三、四年级,五、六年级分为三组。

  1.常规管理

  值周老师每天及时检查工作,一周一小结,分工负责人每月将每组分为A、B、C三类,A类一至两个班,B类两个班,其余为C类,及时公布,给予奖励,一年兑现一次。

  2.环境管理

  值周老师配合分工负责人定时不定时开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每月将每组平均分为A、B两类,及时公布,给予奖励,一年兑现一次。

  3.优秀班主任从A类中产生。

  4.班级管理,有一例被县领导批评罚50元,被镇领导批评罚30元。

  五、其他

  1.违反县教育局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之一的或因体罚学生、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2.40周岁以下的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否则罚50元。

  3.所参加的评比、征文、竞赛等活动必须是被县教育局认可的。

  4.完成突击性工作,视其工作量给予适当奖励。

  5.材料有效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6.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校长室。

  7.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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