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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南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办法

  浦南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办法

  教师评先评优活动是一件严肃认真的学校事务,是教师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的重要形式之一。为了使此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既能发扬民主,又能促进队伍的和谐与团结,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评先评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此文本为准,不另发文):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zz

  二、评选流程:

  (1)接受上级指标数;

  (2)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各校区参评指标数(大于或等于上级指标);

  (3)校区民主评议(包括自我介绍、业绩展示、学校评价、民主测评等);

  (4)上报校长室;

  (5)校务会复议,差额(或等额)投票决定;

  (6)学校公示;

  (7)上报集团管理办公室、区级评选。

  三、评选采取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带寄读生;

  3.备课不合格(以教导处检查为主要依据);

  4.没有完成学校指定的公开课任务;

  5.没有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

  6.没有按有关规定完成校本培训任务和其他培训任务;

  7.出现课堂教学事故或管理事故的(包括在教学、管理时间段中出现教学、管理的缺位);

  8.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9.有意破坏团队团结或故意煽动群众不良情绪的;

  10.不遵守劳动纪律,随意迟到早退、请假、离岗的。

  四、校级评选具体安排:

  1.名额限制:根据教育局评先通知要求,各级先进人数应占教师总数的10%,故我校今年应评为先进人数在16人左右。

  2.5月28日前各校区按以上办法评选出各类先进教师16人左右,东南西校区分别为6人、6人和5人;30日前将填写申报表发送到zz。

  3.5月31日校务会组织联评;校级以上先进个人写好总结材料发送到zz。

  4.6月1日至7日公示,进一步修改申报材料。

  5.6月8日上报集团管理办公室、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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