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龙实中一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湾龙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温龙教政〔2013〕3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今年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申报中一条件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
根据湾龙区教育系统2013年中高职务推荐指标核定表,对我校拟下达推荐指标数为3个。
三、考核评审办法
采取综合业绩评价、评审组评议相结合的办法。
(一)综合业绩评价占80分。根据《湾龙区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附件2—3)进行逐项评分,填写《湾龙区中小学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并进行公示3天。经本人述职、群众民主测评、学校评审组评审、统一组织审核等程序。
(二)教学水平面试占20分。学校评审组组织申报对象进行教学水平面试,对申报对象课堂教学能力进行评估。根据实际参照《湾龙区中小学“学本课堂”教学评价表》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A档占25%,B档占35%,C档占30%,D档占10%。A、B、C、D档分别得20分、15分、10分、5分。
(三)评审组评审。评审组对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和综合评价成绩进行审核,并根据业务测试、综合业绩、教学评价和上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
四、推荐办法
根据综合业绩、教学评价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报区评委会评审。
说明:若总分相等,再考虑从教时间,若再相同,再考虑综合业绩分。
五、公布结果
评审结果在湾龙区实验中学校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监督。
(其它未尽事项,另行安排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