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汽车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汽车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古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汽车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提高全县汽车配件产品质量,杜绝无证违法生产汽车配件,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任务(一)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所有汽车配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档案,切实强化监管工作措施;(二)督促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不断提升产
汽车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古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汽车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提高全县汽车配件产品质量,杜绝无证违法生产汽车配件,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所有汽车配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档案,切实强化监管工作措施;
(二)督促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3C强制认证证书)生产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
二、组织机构
成立汽车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高建秋(纪检组长)
组员:余养彦
余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质量综合管理股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措施与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时间安排:2010年8月25日-8月31日
落实以下具体要求:
1、按照省局、市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
2、召开专题会议,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部署,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建立档案
时间安排:2010年9月1日-9月30日
要落实以下具体要求:
1、按照《汽车配件产品基本分类参考表》、《汽车配件列入生产许可证、3C认证产品目录表》(见附件1)的相关信息,对辖区所有汽车配件的生产企业进行逐家调查、现场核实,要切实摸清企业数量、产品类型、质量管理状况等情况。对每家企业的调查情况,要认真填入《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表》(见附件2)。
2、在开展企业调查摸底的同时,要建立汽车配件企业的产品质量档案,档案要一企一挡。档案内容应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表》、监督抽查(含定期检验)报告,属取证或强制认证的产品还应有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档案清单见附件3)
第三阶段:强化措施,集中整治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1日-11月30日
要落实以下具体措施:
1、落实企业承诺。要求每家汽车配件企业提交《汽车配件产品质量承诺书》,要明确承诺:一是严格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依法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二是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具体承诺内容,可参考附件4。
2、定期组织巡查。在整治期间,应组织监管人员每月对汽车配件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巡查。一查是否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二查是否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三查属于取证或强制认证的产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四查产品的标识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五查是否存在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监督抽查。省局将制定对汽车配件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具体抽查计划,安排省级质检机构负责具体抽查检验工作。要配合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协助工作。
4、做好投诉受理。加大宣传,公布12365投诉电话,加强汽车配件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对消费者、相关部门、媒体反映的我省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及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的,要认真受理、核实情况,并及时处理。
5、严格问题查处。对调查、巡查、抽查、投诉、媒体及相关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一是对标识标注等一般项目不合格的,责令整改;二是对实物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三是对涉及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召回产品;四是对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证(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生产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处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提升
时间安排:2010年12月1日-12月31日
1、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将书面总结材料及汇总表(附件5)于12月31日前上报市局监督科。
2、做好迎接省局、市局对落实该项工作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
四、其它要求
(一)要主动与工商、交通部门沟通、配合,及时通报监管执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及时了解汽车配件行业相关质量信息。
(二)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工作动态的宣传。
(三)在专项整治期间,要按照市局要求,在每月底28日前将工作进度情况上报市局监督科;专项整治中遇到涉及制假制劣的案件,需要协调的,可直接报请市局稽查队或省局执法处支持处理。遇到重大问题,应第一时间上报。
附件:
1、汽车配件产品基本分类参考表
汽车配件列入生产许可证、3C认证产品目录信息表
2、汽车配件生产企业质量状况调查表
3、汽车配件企业档案清单
4、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
5、汽车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汇总表
主题词:质量监督
汽车配件
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市局,本局领导,存档。
古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0年9月5日印发
附件1-1
汽车配件产品基本分类参考表
序号
汽车配件类别
产品名称
1
发动系统
发动机总成、滤清器、气缸及部件、油箱、曲轴、凸轮轴、气门及部件、皮带、增压器、化油器、燃油喷射装置、其他发动系统
2
传动系统
离合器、减速器总成、变速器、万向节、取力器、同步器、差速器总成、传动轴、其他传动系统
3
转向系统
转向机总成、转向盘、助力器、助力泵、转向节、转向拉杆、其他转向系统
4
制动系统
剎车蹄、剎车片、剎车盘、剎车鼓、摩擦片、摩擦块、空气压缩机、制动器总成、液压制动泵、其他制动系统
5
行走系统
前桥、后桥、减震系统、悬挂系统、平衡块、缓冲器、轮辋、轮毂、其他行走系统
6
电源、点火
系统
汽车蓄电池、点火器、车载逆变器、火花塞、点火线圈、电子调节器、点烟器、分电器、电源、点火系统配件
7
车用仪表
转速表、测速仪、汽车仪表、改装车仪表、工程车仪表、电动车仪表、汽车传感器、燃油表、气压表、水温表、油压表、油温表、其他车用仪表
8
冷却系统
节温器、水泵、风扇、散热器、汽车水管、水箱、其他冷却系统
9
车身及附件
汽车玻璃、镜类、车牌架、座椅及附件、汽车轴承、扶手、把手、拉手、叶子板、驾驶室及配件、玻璃升降器、雨刮器、汽车消声器、汽车喇叭、保险杠、排气管、其他车身及附件
10
轮胎
汽车轮胎、农用车轮胎、工程机械轮胎、其他轮胎
11
车灯
大灯、前照灯、转向灯、角灯、尾灯、雾灯、仪表灯、剎车灯、车顶灯、工作灯、检修灯、其他车灯
附件1-2
汽车配件列入生产许可证、3C认证产品目录表
一、汽车配件列入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信息
序号
汽车配件类别
产品名称
1
发动系统
内燃机
2
传动系统
离合器
3
制动系统
摩擦材料
4
电源、点火系统
汽车蓄电池
二、汽车配件列入3C认证产品目录信息
序号
汽车配件类别
产品名称
1
制动系统
汽车制动软管
2
车用仪表
汽车行驶记录仪
3
车身及附件
汽车玻璃、汽车后视镜、车身反光标识、汽车座椅及座椅枕头、汽车燃油箱、汽车门锁及门铰链、汽车喇叭、汽车安全带、汽车回复反射器、汽车内饰件
4
轮胎
轿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
5
车灯
包括前照灯、前雾灯、后雾灯、
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制动灯、倒车灯、转向信号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灯等
附件2
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表
检查单位:
质量技术监督局
检查时间: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工商营业执照号
生产地址
属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产品的证书有效期*年*月*日
至*年*月*日
商标
法人代表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二、产品质量状况
相关内容
现场核实情况
主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关键原材料和生产过程控制是否到位
产品执行标准情况
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必备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是否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
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标准及相关法规要求
是否有监督抽查、定期检验、出厂检验的报告
是否存在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名盖章):
检查人(签名):
附件3
汽车配件生产企业档案清单
建档单位:
(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档案保管人: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工商营业执照号
生产地址
属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产品的证书有效期*年*月*日
至*年*月*日
商标
法人代表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存档资料目录
序号
资料名称
存档时间
备注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属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产品的证书复印件
3
企业生产加工设备清单
4
企业检验设备清单
5
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表
6
监督抽查(含专项抽查、跟踪抽查、定期检验)报告
7
质监部门责令企业整改通知书
8
企业针对质监部门现场检查、产品抽查中发现问题提交的整改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文字材料、表格、相片图片等)
9
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
附件4:
承
诺
书
生产单位:
单位负责人:
生产产品:
单位电话:
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号: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
本企业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对产品质量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保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具备产品必备生产条件,并保持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三、保证按照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组织生产,产品所用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标志、证号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保证做到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五、保证当出厂销售的产品存在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时,及时召回产品,并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各级质监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如出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重不合格的,愿意接受质监部门的依法处理,并承担产品质量复查检验及产品质量跟踪抽查的检验费用。经复查仍然不合格的,自愿接受质监部门采取行政处罚、产品强制下架、媒体曝光、暂扣(或吊销)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等处理措施。
承诺单位、企业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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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汽车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质量技术监督局
填报日期:
产品质量监督
执法查处
生产企业(家)
巡查企业(家次)
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企业(家)
无证企业数(家)
监督抽查(家)
监督抽查批次(批)
监督抽查不合格(家)
监督抽查不合格批次(批)
出动执法人次(人次)
立案查处数(件)
无证查处数(家)
罚没入库数(万)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备注
注明:对整治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工作特色、典型案例、取得的主要成效、相关建议意见等情况应附上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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