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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慈中学“文明标兵”评选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为了树立典型,鞭策先进,表彰在学校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充分展示我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全校学生树立正确 的价值取向,努力成为具有文明素养的新时代青年,推动文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学校定期开展文明标兵评选活动,要求如下:

  二、评选条件:

  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礼貌待人,为人诚实,主动为学校和班集体做好事,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思想品德考核良好及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由各班主任组织班团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提出候选人名单,然后全体同学评议,进行民意测验,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报学校政教处审核。在确定初选名单后,张榜公布,征求全校师生意见。

  各班要深入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要求被推荐同学事迹真实感人,具有教育意义,真正使评选活动成为宣传、学习和教育的过程。

  四、表彰办法:

  学校对评选出来的“文明标兵”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品,并通过广播、宣传窗、校园网等媒体大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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