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由全校符合条件的班主任个人在截止期限前到学生部自主申报,同时提交相应的各级表彰、发表或获奖的德育论文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根据《量化积分标准》(见附件二)进行量化积分核算。
2.评审。学生部根据量化考核分数排名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十佳班主任候选人名单,上报评审小组审议。
3. 公示。
附件二:量化积分标准
本学期文明班级考核成绩(9-12月份),加上本学期车辆值周项目的考核成绩,按总分多少排名,第1名35分,第2名34分,依此类推。
二、德育工作业绩方面占30分。(限本学期)。
1.各项德育表彰15分。
(1)班主任工作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分别计5、4、3分,校级综合表彰(德育相关)每次2分。
(2)班集体参加学校活动并获奖的(限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每次加0.5分。
(3)班集体或班级中的同学个人被学校推荐(代表学校)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活动的(非教学类,限兴趣类、特长类活动等,提供活动主管部门提供的获奖证书),每次分别计1、1.5、2分。
(4)班主任技能大赛表彰(5分).按一、二、三等奖,省级5、4、3分,市级4、3、2分,校级2、1分。
(5)本项目得分可累计,但最多不得超过15分。
2. 班主任工作手册记录完整, 按时上交学校各部门要求的材料5分。
本项目满分5分,如有一项材料不完整或材料未及时上交的记录则扣1分,扣完为止。
3.积极参加德育相关活动10分。
(1)在校级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活动中作讲座的每次加3分。
(2)自主申报并成功召开主题班会观摩课的,每次加2分;出席主题班会观摩活动并提交观摩评价的,每次加0.5分。
(3)班主任个人参与全校的大型公众集会时的讲话,如国旗下讲话、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军训开营及结营式、高三百日誓师大会等,每次加2分。
(4)本项目得分可累计,但最多不得超过10分。
三、德育科研占10分。(限本学期)
1)主持与参与德育相关课题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立项的,分别计5、4、3、2分。
2)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正规刊物上发表德育或与班级管理工作有关的文章,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
3)在各级各类论文比赛中获奖的德育或与班级管理相关的文章(学科类论文不算),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
4)同一篇文章获不同级别奖励的,或者获奖并发表的,按最高加分项目核算,不累计。
5)本项目得分可累计,但最多不得超过10分。
四、师德测评占10分
学生评价占5分,1-3名5分,4-6名4分,7-10名3分,11-15名2分,16-20名1分。
家长评估占5分,1-3名5分,4-6名4分,7-10名3分,11-15名2分,16-20名1分。
家长测评活动安排在期中考试后的家长会里,学生部将测评表发至年级管委会由年级具体安排。师德量化一项三个年级所有班级都参加。
五、评审小组测评成绩占15分。
由评审小组对申报人投票,按得票多少排名,第1名15分,第2名14分,依此类推。(经评审小组审议,如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则此项不得分。)评审小组成员:组长,周艳校长;副组长,魏居善副校长;成员,杨金成、李刚、孙登祥、封德敬、孙明玉、汤井林、郁红剑、殷志勇、徐翔、黄明明、吴生友、徐长林。
备注: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十佳班主任评选资格。
(1)学生在校园出现重大伤害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
(2)学生参与打架、敲诈、赌博、偷窃,情节严重;
(3)考核细则中某一项得分为零;
(4)学生有意损坏公物,情节特别严重;
(5)班主任拒不完成学校布置任务或变相不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6)班主任为获取评比分数弄虚作假或纵容帮助学生考试作弊;
(7)班主任对班级违纪事件处理不当或消极对待或隐瞒不报;
(8)班主任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学校声誉;
(9)班主任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致使秩序混乱,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10)班主任私自组织学生订购资料或擅自组织学生从事有偿家教;
(11)班级学生总成绩,相对于学生进班时的成绩,在学年考试中下滑显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