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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苏实中校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州苏实中校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思想、业务素质,经校长室研究,决定开展校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进校3年(含)以上。

  2.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严格遵守《江苏省州苏实验中学师德实施细则》。

  3.遵循教学规律,执行教学“六认真”,学生满意度高(80%以上),同行评价好,教研组80%以上教师同意。

  4.高考科目教师近3年至少要有1次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教学效果好,高考成绩在同类班级前列。非高考科目教师有辅导学生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含)奖励。

  5.有较为成熟的教学经验,热心指导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区、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基本功竞赛(包括学科把握能力竞赛)并获奖,近3年内开过区级以上公开课并获得好评。

  6.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题研究。近3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科教学论文至少1篇(中知网可查验),或区级以上论文2篇(二等奖以上)。其中至少一篇为市级发表或获奖。

  二、拔尖条件

  来我校工作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定为校学科带头人(师德符合条件,不受职称、校龄、学历等条件限制):

  (1)大市及以上学科评优课一等奖;

  (2)大市及以上把握学科能力竞赛一等奖;

  (3)所指导的学生进入全国冬令营(奥赛类);

  (4)其它学科方面取得十分突出的成绩。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

  1.每年8-9月,个人申报,申报材料送材料组;

  2.每年9月,校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评审;

  3.每年10月,校行政办公会议表决,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并颁发证书;

  4.校级学科带头人评审为达标式,每年评审一次;

  5.被命名的校学科带头人,3年后重新认定,认定标准与初评标准相同。

  四、申报表的填写

  申报对象必需填写“州苏实验中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按申报表主要内容附学历证书、教学获奖和教学业绩证明、论文代表作等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每年9月20日前报送材料组。

  五、补充说明:

  1.为激励教师不断创出新成绩,在原单位是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教师要成为校级学科带头人,也必须符合本《通知》条件。教师如符合区、市转评条件的可直接上报转评,学校承认上级转评结果。

  2.拔尖条件所列成绩均指在本校工作时取得的成绩。

  3.除符合上级转评条件者外,从本年度开始,评审带头人必须逐级评审。

  4.教师上报材料要真实并逐条符合要求(拔尖对象除外),弄虚作假者,3年内不能申报。

  六、评审组成员

  组长:z

  组员:zz

  材料组成员: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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