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在校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学校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告》(教高函〔2019〕13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2022年国家级学校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创业实践工程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背景介绍
学校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根据“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方法,倡导以学生为主体开展创新性实践,推进学校在课堂内容、课程模式、实践环节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提升高校生创新创业能力;国创计划实施工程制管理,分为变革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本次申报的是创业实践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个人心得,要求教师队伍在大学讲师和企业导师一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变革性试验等成果,提出带有行业前景的变革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举行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1、具有较强的独立构想能力、创新观念和创业能力,对创业实践活动有独特的兴趣、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大学一、二、三年级学生均可申报。
2、必须组队申报,团队成员通常为3到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每个队伍只能选取1名大学生成为项目负责人;考量到工程期限,项目负责人以2020级和2021级为宜。
3、鼓励跨大学、跨专业组队,同一项目的推荐、日常管理、经费报销工作由工程负责人所在院系负责。
(二)申报规定
1、申报条件
(1)应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升专业技能和变革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有一定成熟性。处于开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同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科技和经营构想,并有确立的行业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的行业经营计划;
(3)拥有开发、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基本资金或融资方式;
(4)经各院系报送已纳入高校创业工程库的项目;
(5)项目实施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一同指导的双导师制,校外导师应为优秀企业家或市场人士担任。
2、经费申请
工程拨款预算要客观、科学、合理,是未来工程支出使用的重要根据。经费开支范围涵盖场地租用、培训学习、管理咨询、广告费、低值易耗品、耗材、软件、书籍、办公用品、差旅费、市内交通费(不包含出租费用)、论文发表、资料印刷、资料检索费等,经费使用符合《中国海洋学院大学课堂建设与转型工程支出管理方法》并严厉遵守学校财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