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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汇报材料 本文简介: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大调研活动的情况汇报(2018年5月30日)市人社局: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我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的现状与对策开展“大调研”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现将我区基本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区“治欠保支”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组织领导,
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汇报材料 本文内容:
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大调研活动的情况汇报
(2018年5月30日)
市人社局:
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我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的现状与对策开展“大调研”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现将我区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治欠保支”
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
一是成立以副区长任组长的贡井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区公安局、区规建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等相关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二
是制定实施方案。印发了《自贡市贡井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贡欠薪办发〈2017〉01号),明确了检查重点、实施步骤及工作措施和要求。
(二)广泛深入宣传,营造维权气氛
一是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专项活动中,我们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利用城区、乡镇赶集日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活动。
12月14日由我局牵头,住建、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在贡井街和平广场设置宣传咨询点。据统计专项活动期间先后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咨询近1000人次。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使其能通过正确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邮箱,让广大劳动者全方位、立体化的了解此次检查活动,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排查,扎实开展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1)排查情况
我区共摸排出欠薪企业(单位)14户,欠薪总额7481.654万元,涉及职工(含农民工)1992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已宣布破产和进入法定破产程序的有2户企业,拖欠金额1610万元,职工(含农民工)387人;二是能在两节前正常支付的企业4户;三是涉及政府性工程4个,拖欠金额3681.73万,职工(含农民工)722人;四是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3户,拖欠金额1743万元(含工程款),涉及人数520人;五是其它一户(章佳肉牛养殖项目),涉及金额82.924万元,职工人数3人。
(2)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实效
1.对拖欠企业和可能发生群体性讨薪企业提前介入,通知欠薪企业主到场约谈,要求做好民工思想稳定工作。现已约谈企业14人次,其中14户(企业)单位均书面形式保证在春节前承诺农民工工资兑现。
2.向欠薪企业发出书面限期改正指令书,现已向8户企业发送。截止目前,有四户企业按照《限期整改指令书》规定的时间,履行了364万元,近360名农民工的工资。2户企业部分履行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3.做好两个移交工作。一是对符合移交的项目向主管部门及时移交并由主管部门牵头处理。已移送5件。二是对恶意拖欠,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我局拟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个单位(企业),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给区公安分局。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受经济形势的影响,关闭、停产、半停产企业多,欠薪问题依然存在,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依然任重道远。
(二)农民工理性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够。部分民工投诉不按程序来,怨气很大,在时有过激行为,也有越级上访,还有在媒体上发表有关言论,给解决实际问题带来很大的困难;还有部分工人与工头串通一气以讨要工资为名而讨要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处理难度。
(三)劳资关系不断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部分建筑企业将工程层层分包,他们层级之间通过承包协议确定关系,最低层的包工头向工人支付工资。包工头人间蒸发或挪款他用和包工头管理不善,导致民工拿不到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政府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未严格按照对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的规定,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缺乏监管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施
(一)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把好职责关,监督好本部门内涉及工程用工的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各部门分管领导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三)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新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五)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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