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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金所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2211合约到期交割风险提示

中金所股指期货、股指期权2211合约交割风险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我公司相关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中证1000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最终价格期权和中证1000股指期权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因异常情况无交易的,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即IF2211合约、IH2211合约、IC2211合约、IM2211合约最后交易日,IO2211股指期权合约和MO2211股指期权合约为2022年11月18日。

一、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日股指期货交割价,交割结算价为标的指数最后交易日最近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2、股指期权合约每日(含最后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标的指数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10%。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日股指期货交割价,交割结算价为标的指数最后交易日最近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中金所股指期权暂不支持通过客户端提交行权和弃权。最后交易日,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

1. 买方行权条件为合约实际价值大于客户行权费用;

2. 持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持仓的买家视为放弃行使期权;

3. 期权卖方的头寸将被被动行使。

如有疑问,请拨打:0311-67661567

恒银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