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工资是否摊销?
还需要摊销,否则难以计算应付员工工资总额。
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工资; 接收: 借:应付员工工资 贷:建行存款。
福利费用是否应该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摊销?
无需摊销福利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将“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福利”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贷:库存现金等。 (2)年末核销时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
小企业会计准则如何处理员工福利?
在小型企业会计准则中,您需要查看您的福利费用的用途。 如果摊销,则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用,实际支付时作为管理费用-福利费用。
领取福利的摊销: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用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福利费
实际收到时:
借:应付职工工资福利费
贷款方式:建行存款(或现金)
优秀员工差旅费如何做会计分录?
若设定福利费科目,则全额记入“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款方式:现金
借:应付福利费——杂费、门票、补贴
贷款方式:现金
工资摊销是否需要因税收增加而调整?
《企业所得税执行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应当缴纳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总额和工资薪金。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个纳税年度向职工或者本企业聘用的职工支付的一切现金或者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奖金工资、加班费以及其他与聘用或聘用员工有关的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付企业工资和职工福利费的通知》(地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所称“合理工资” 《规定》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酬制度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税务机关在确认工资薪金合理性时可把握以下原则:
(一)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制定的工资、薪酬制度符合行业和地区标准;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领取的工资、薪金相对固定,且工资、薪金的调整有序进行;
(四)企业已就实际领取的工资薪金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与工资、工资有关的安排不以减税、逃税为目的;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合理工资和工资总额允许支付。 合理的工资、薪水必须是企业实际收到的工资、薪水。
对于年终无人领取工资的税后缴纳问题,各地税局有不同的规定。 以下规定仅供参考,具体请查阅当地规定及主管税务机关执行口径。
参照《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后缴纳问题的通知》(津国税企所[2010]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协议或者合同的小企业工资薪金制度,职工被企业聘用的,允许支付企业聘用的职工合理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报酬。
工资总额必须是实际发生的,提取但未实际支付的,不得在原纳税年度税后支付。 发放工资的企业提取的工资可保留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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