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三小学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龙三小学数字家园”网站(以下称“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整个“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网站”以及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
第三条 “网站”在因特网上的注册域名为,是大丰市龙三中心小学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的学校官方“网站”,是加强龙三中心小学教育宣传,开展电子政务的新型媒体。
第四条 “网站”的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展示龙三中心小学教育风貌,为社会大众提供有关的教育信息服务,推动我校教育信息化发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大丰市龙三中心小学电教中心负责指导、协调“网站”的建设、规划、结构设计、内容更新和安全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第六条 “网站”的维护遵循总体规划、统一格式、分工负责原则。”网站”相关栏目的设立或变更应经电教中心审议,各栏目的内容以及相应的服务工作实行部门责任制。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与服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科室负责人要对上网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审查,交分管校长审核,再向“网站”发布。
第七条 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本科室责任栏目的建设与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网站”建设分工一览表
栏目名称 责任科室 栏目名称 责任科室
校园动态 教科室 家长会 校长室
校务工作 校长室 工作通知 校长室
党建工作 校党支部 上级来文 教导处
教导工作 教导处 校本研修 教导处、教科室
教研工作 教科室 课题研究 教导处、教科室
后勤工作 总务处 活动剪影 教科室、大队部
德育工作 校长室 学科教研 教导处、教科室
第八条 学校信息中心负责对“网站”栏目形式进行总体构图和安排,更新信息的编排、数据统计、上传信息的总体管理以及“网站”的日常维护,密切监督“网站”的运行状况,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 学校教科室负责“网站”上的新闻和工作动态等宣传信息的收集、编辑工作,并及时向“网站”上传,确保日常工作的及时部署和新闻信息的及时更新。
第十条 学校各科室负责向“网站”上传本科室的政务公开信息以及发布有关业务信息的电子文档。主要职责是:
(一)及时提供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信息;
(二)及时提供本部门的业务信息,并按要求参与专题宣传报道;
(三)及时提供本部门“负责栏目”的相关信息;
(四)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一条 “网站”留言板及论坛由信息中心负责查看,对其中提出的有关问题,根据其内容所涉及职能范围,督促相关科室(或部门)解答。各有关科室应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不超过一周)予以解答;原则性问题、重要问题需经分管校长(校长)审阅后,上网回复,回复内容要保留原稿待查。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 “网站”按照如下工作流程运行:
(一)学校各科室及教职工均可向“网站”提供有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重大信息,信息内容可以是文字或图片等。在职教师每月至少向“网站”和“教研社区”投稿2篇以上。“网站”可以发布哪些方面内容请参见网站栏目。
(二)学校职能科室负责将网上来稿进行分类整理,需发布的信息按发文的程序审批(及保密检查)通过后,按网页格式进行编辑制作,及时上传至“网站”服务器,在相关版块发布。
(三)对超过一定期限的新闻或者其他信息,信息中心要定期进行删除或建立相关数据库进行管理。
(四)关于教研社区的使用,教导处、教科室要定期或随机地组织在线教研活动;少先队大队部和各中队辅导员要定期或随机地组织学生的在线活动或发布少先队大队和中队的相关资料和活动信息;学校各科室要充分利用教研社区和网站进行资料的发布、上传与下载。
第十三条 “网站”所发“工作通知”、以及各科室信息是大丰市龙三中心小学电子政务专栏,所发布的信息与纸质文件具同等效力。
第四章 信息管理和保密
第十四条 网上信息和相关服务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
第十五条 上网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宣传教育,服务教育,有利于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1、业务工作信息,应有一定新闻和业务交流价值;
2、转载领导讲话和新闻媒体的报道,必须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利于教育工作;
3、信息应讲求时效性,主题突出,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图像清晰;
4、新闻类信息要署明作者,转载信息要署明转自何种媒体及刊登时间。
第十六条 加快网上信息更新速度,动态性信息应及时更新,相对固定性信息应适时更新。
第十七条 “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以教育信息为主。 “网站”信息不得包含下列内容: